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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地区和平的重要选项(国际论坛)
作者:樊吉社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05-09-12
近年来国际军控形势的发展表明,核扩散依然是威胁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防止核扩散、特别是防止核扩散与恐怖活动的结合,国际社会维持、创设了若干机制。建立无核区,即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禁止制造、拥有、试验、使用或部署核武器,也是这方面的努力。   无核区的概念源于冷战时期,苏联早在1956年的联合国大会上就提出了建立无核区的概念,但冷战的国际大环境决定了美苏不可能就此进行严肃的磋商,因此,诸多无核区提议要么胎死腹中,要么不了了之。冷战结束后,无核区议题受到广泛关注,各国在这方面也取得了相当多的共识。迄今为止,已经达成4个无核区(拉美和加勒比、南太平洋、非洲、东南亚)条约,蒙古国成立单个国家的无核区,有关在中亚、中东、南半球、东北亚等地建立无核区的倡议正在推进中。   无核区对于促进裁军、军备控制和核不扩散的价值不容低估。无核区要求该地区的国家承担义务,地区外的有核国家也要承担相应义务。一旦无核区被联合国所承认,该地区的国家将放弃拥有发展核能力的任何权利,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这有助于禁止核武器的横向扩散,符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基本精神。无核区条约一般包括若干议定书,要求有核国家也要对无核区承担义务,即不得在无核区从事与核武器相关的活动,尊重无核区国家的地位,对其做出“积极安全保证”,即在这些国家面临核武器威胁时提供援助,还要对这些国家做出“消极安全保证”,即不对这些国家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核武器。   无核区是在地区层面上对全球防核扩散的有效补充,有利于促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防止因为误解和误判导致的冲突。签署无核区条约的国家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亦享有各种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免受核打击威胁,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下和平利用核能,以及开展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地区合作。不仅如此,无核区通常禁止倾倒核废料,这有益于相关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有核国家而言,无核区可以缓解它们的核扩散关切。如果有核国家承诺提供“积极安全保证”和“消极安全保证”,那么无核国家不必担忧有核国家的核打击,它们获取发展核能力的意愿相应降低。虽然无核国家仍然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但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之下,有核国家亦不必过分担忧无核国家将核能的和平利用转用于军事目的。   尽管建立无核区对有核国家和无核国家都是互利双赢的选择,但目前无核区的推动却还不容乐观。其主要原因是某些核武强国笃信“强权就是公理”,不肯承担与无核区相关的义务,担忧军事同盟的重要性因此被降低,仍然保留在受到非核武器进攻时使用核武器还击的权利。   无论从人类长远利益考虑,还是从国际军控、裁军和不扩散陷入僵局的现实考虑,建立无核区都应该成为促进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选项之一。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12日 第三版)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464/15678/1386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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