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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关系史(1949-1972)》中卷之第二章——遏制与反遏制(一)
作者:陶文钊 来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时间:1999-11-17
第二章 遏制与反遏制(一) 随着中美两国在朝鲜军事对抗的展开,美国对中国的敌视政策发展为全面的遏制政策。1951年1月13日杜鲁门以个人名义致函麦克阿瑟,解释美国卷入朝鲜战争要达到的十项目的,其中有两项是关于中国的:"打击共产党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威望,这种威望现在大有破坏非共产党亚洲的抵抗,并且巩固共产主义对中国本身的控制的危险";"鼓励那些在遭受苏联或共产党中国的突然攻击下,响应号召,以寡敌众的国家"。〔1〕 在这前一天,参谋长联席会议向国防部长提出一份备忘录,其中提出美国对中国与朝鲜的目标是:1、保持日本--冲绳--菲律宾的海岛防御线;2、推迟与苏联的战争;3、不让共产党得到台湾;4、以一切适当的手段防止共产党力量继续向亚洲大陆,尤其是向印支、泰国及马来亚扩展;5、尽可能支持南朝鲜人;6、支持在中国建立一个对美国友好的政府。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备忘录提出了十六项措施,其中涉及中国者有:继续并强化现已实行的对中国的经济封锁;施加压力,使联合国宣布共产党中国为侵略者;派军事训练使团去台湾,并增加对台湾国民党人的共同防御援助;对中国大陆的国民党游击力量提供一切切实可行的秘密援助;当中共攻击朝鲜以外的美国军事力量时对共产党中国的目标实行毁灭性的海空袭击。此外还有加快建设日本防卫力量,增加对印支、泰国的军事援助,加强菲律宾的防卫力量等。〔2〕 以参谋长联席会议这一文件为基础,国家安全委员会于1月17日通过了NSC101/1号文件。这是一个对中国实行全面遏制政策的文件。按照这个文件精神,美国继续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纠合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禁运,企图阻挠西藏的和平解放,加强对台湾的国民党军事力量的支持。根据这个文件,美国也对印支、日本、东南亚政策作了相应的调整。本章主要叙述前三个问题,其他问题在下面几章阐述。 第一节 在联合国里的斗争 1945年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凯歌声中成立的联合国,表现了人类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高度统一的意志,是人类的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在冷战的长时期中,联合国却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而是成了两个阵营斗争的场所。美国为了对付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利用它在西方世界的领导地位,力图把联合国变成实现其全球战略的工具。50年代前半期,联合国是中美两国进行斗争的重要场所。斗争是围绕着三个问题进行的:中国政府力求驱逐国民党集团的代表,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美国则竭力在联合国中排斥新中国;中国政府反对美国对中国内政的干涉,要求联合国申张正义,使美国撤退其侵台武装力量,美国蓄意加以阻挠;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一系列诬蔑中国的决议,并在联合国中炮制了多项提案,企图使朝鲜问题达成对美国有利的政治解决,中国政府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也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后,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才有权在联合国代表中国,这本来是没有疑问的。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决议,否认国民党集团出席第四届联合国大会的资格。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开国大典上庄严宣告,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11月15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分别致电联合国秘书长特吕格弗 ? 赖伊( Trygve Lie )和第四届联大主席卡洛斯 ? 罗慕洛(Carlos P. Romulo),郑重声明:国民党政府已经流亡溃散,"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要求取消正在出席本届联大的"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力。〔3〕 由于波兰等国的据理力争,11月22日联合国秘书处被迫把中国政府的两项电文作为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给联合国会员国。23日,苏联代表团团长维辛斯基在联合国发表声明,支持中国政府的立场。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却声称,美国政府反对中国政府的电报,因为"该政府尚未为美国及其他许多联合国会员国所承认"。〔4〕 1950年1月7日,苏联外长维辛斯基向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主席建议,由中国外交部向联合国安理会发一个声明,否认前国民党政府代表蒋廷黻继续在安理会代表中国的合法地位。他还表示,如在中国发表声明后,蒋廷黻仍然留在安理会,苏联将拒绝出席安理会。当天,毛泽东两次致电国内,要求把他拟就的声明迅即发出。〔5〕 次日,周恩来外长致电罗慕洛、赖伊并转安理会理事国苏联、美国、法国、英国、厄瓜多尔、印度、古巴、埃及、挪威等国代表团,要求将国民党代表从联合国安理会开除出去。1月10日,苏联代表马立克在安理会提出支持中国政府上述电文的提案,并声明,在安理会开除国民党代表之前,苏联将不参加安理会的工作。1月10日会后,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Warren R. Austin)立即向国务卿艾奇逊进行汇报。艾奇逊指示,美国不要去促使早日表决苏联提案;美国代表应当发表声明,没有苏联参与,安理会可以正常运作;在联合国的各个机构中,代表权问题应当是一致的。〔6〕 1月12日,安理会讨论苏联提案。美国代表歪曲援引联合国安理会暂行议事规则第十七条,竟说苏联提案"牵涉联合国代表的全权证书的程序问题",苏联不承认蒋廷黻的全权证书,是因为该证书是苏联所不承认的政府发的;而美国仍然承认该政府,因此蒋的证书依然有效。〔7〕 法国代表肖维尔(Jean Chauvel )附和美国意见,英国代表贾德干(Alexander Cadogan )借口承认中国的国家尚少,要求安理会推迟对苏联提案的表决。 1月13日,安理会表决苏联提案,苏联、印度、南斯拉夫赞成,美国、古巴、厄瓜多尔、埃及、法国和国民党集团反对,英国、挪威弃权。这样,在美国操纵下,苏联提案被否决。苏联代表团随即宣布退出安理会,并表示,只要安理会中还有国民党集团的代表,苏联代表团便不参加安理会的工作,并且不受安理会决议的约束。〔8〕 1月16日,苏联等国代表从联合国的三个机构(经社理事会的程序委员会、防止歧视与保护少数民族小组委员会、无国籍者及有关问题特别委员会)中退出,以抗议国民党集团代表的参与。在安理会投票表决前后,美国积极对安理会成员国施加影响。1月12日,美国驻厄瓜多尔大使馆报告国务院,厄瓜多尔政府"目前打算"断绝与国民党集团的外交关系,但不立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拖一段时间"再承认共产党政府。18日,美国大使馆奉国务院之命向厄瓜多尔外交部递交一份照会,其中说,虽然美国政府意识到,与承认有关的国际政治决定是应该由各国政府独立作出的,但"厄瓜多尔政府断绝与中华民国政府的关系将对本已微妙的投票形势产生重要影响",希望厄瓜多尔政府"至少在目前推迟"这样做。厄瓜多尔驻联合国代表维泰利 ( Homero Viteri-Lafronte) 在与美国驻联合国副代表葛罗斯(Ernest A. Gross) 的谈话中表示,厄瓜多尔在联合国安理会中的投票"对厄瓜多尔自身没有什么影响,但对美国有很重要的意义",厄瓜多尔将从美国的最大利益出发,根据美国的要求行事,而不"冒险做会给美国带来有害后果的事"。厄瓜多尔代表想要把话说穿,葛罗斯却竭力掩盖说,美国认为从厄瓜多尔本身的最大利益出发作出决定就是符合美国的最大利益。维泰利随即说,如果美国告诉厄瓜多尔,投票赞成中国共产党人在联合国各机构中拥有代表是符合美国利益的,厄瓜多尔就投中国共产党人的票。弄得葛罗斯颇为难堪。葛罗斯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也不得不承认,说中国代表权问题是应由各国独立决定的问题这种说法实在是一个"拙劣伪装的建议",只要美国坚持1月18日照会中的要求,就不能说这真是由厄瓜多尔根据自己的意愿与利益来决定的问题。〔9〕 厄瓜多尔政府无疑是追随美国的,它没有如其原来打算的那样与国民党集团断交,但它的动向引起美国警觉。国务院随即于2月1日向驻美洲国家使团发出通函,要他们向所在国政府解释美国的立场,并称,美国政府认为美洲国家在外交关系一类问题上应"尽可能地"实行协调一致。〔10〕 美国同样对埃及施加影响。美国驻开罗大使馆1月24日报告说,埃及外交部对有关中国代表权问题"在成功湖边所发生的事表示不快",国务院随即指示美国大使馆向埃及政府进行"解释"。 同时,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也经常与各国代表团进行接触,对他们施加影响。3月11日,葛罗斯向艾奇逊报告说,近几天与厄瓜多尔、古巴、埃及、法国代表团的讨论表明,这四个国家都不"忙于"承认中国的共产党政权,或者驱逐国民党代表出联会国。如果再进行表决,法国将弃权,其他三个国家将投赞成国民党的票。〔11〕 赖伊对苏联及社会主义国家退出安理会及联合国下属组织感到担心。1月21日,赖伊会见艾奇逊及美国国务院其他官员。他说,他的所有工作都有一个前提,即苏联不想要武装冲突,苏联打算继续留在联合国。最近的事态使他怀疑,他的前提是否错了。他问艾奇逊是否得到什么有关苏联将在最近的将来考虑采取军事行动的情报。艾奇逊立即答道,没有这样的情报。赖伊继续问,是否有苏联将考虑在最近离开联合国的情报, 副国务卿帮办腊斯克和助理国务卿希克森(John Hickerson )都说,他们不相信苏联会考虑离开联合国。赖伊接着说,如果苏联离开联合国,联合国也将继续这样干下去。艾奇逊立即说,这正是美国的看法。腊斯克说,如果出于某种原因今天要结束联合国,明天自由世界就会要求有一个新的组织来替代它。〔12〕 这一次谈话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加重了赖伊的担心。1月27日,赖伊在与美国驻联合国副代表葛罗斯、罗斯( John C. Ross )的谈话中再次表示,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 如果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在今后四至六个星期中不能得到解决,苏联很可能退出联合国,与中国一起,成立一个包括了七八亿人口的与联合国竞争的组织,这样世界就尖锐地分裂为两半了,从而破坏了联合国赖以建立的原则:统一性与普遍性。一些走"中间道路"的国家,如印度,也会退出联合国,不参加两个竞争组织中的任何一个。赖伊倾向于尽快解决中国的席位问题,他的设想是:在两星期内举行安理会专门会议,听取他关于宪章第二十三条的解释,以说明在现今状况下"中华民国"的真正含义--葛罗斯认为,他所说的"中华民国"即是共产党中国--他要说明各国政府的承认与联合国的承认是不同的两回事。 这样,古巴与厄瓜多尔仍然可以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但他们的代表可以同意赖伊的解释而在安理会中投票赞成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安理会中的2/3多数票就够了,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赖伊并积极与安理会各国代表进行磋商。他希望美国代表支持他的想法。这当然是缘木求鱼,适得其反,葛罗斯与罗斯当然不赞成他的主张。他们反驳说,对苏联动机与目的的判断必须建筑在最瑾慎的估计与分析的基础之上,赖伊的设想是"不成熟的,仓促的",并"告诫他不要被形势弄得过于紧张"。〔13〕 赖伊虽然被美国泼了一盆冷水,但他仍想为维护联合国的普遍性与一致性进行努力。他向各国代表团散发了题为《联合国中代表权问题的法律方面》的文件,他在2月25日与葛罗斯的谈话中再次表示,由于苏联的退出,联合国的威信及其所属组织的效率受到严重损害,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使苏联回到联合国,苏联便将永远离开联合国。他还说,对于中国共产党人即使你不喜欢他们,也应该以与他们进行对话为好;他知道,美国在中国 代表权问题上有自己的政策,他也不指望美国公开支持他的努力,但他"十分强调地说",他对美国政府敦促厄瓜多尔政府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持保留态度这样的做法很不赞成。葛罗斯说,初看起来,苏联像是要离开联合国,但这样做对苏联自己是"十分不利的",他们在采取类似行动前会"三思而行"。总之,他并不认为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与苏联的缺席是什么严重问题,以致联合国必须在下个月匆忙采取某种行动。〔14〕 美国的态度使赖伊十分不满。他在3月7日与美国代表罗斯的谈话中毫不客气地批评"美国对华政策在五年前犯了根本错误",现在"美国在联合国中关于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做法也是错误的",。赖伊表示,他和他的同事认为,既然联合国的基础是它的普遍性,那么"没有苏联的参加联合国就没有用处"。他十分强烈地表示,既然共产党人已经有效地控制了中国的绝大多数地区,那么"在联合国中代表中国的自然应该是共产党政府的代表"。他尤其不认为,美国不应当为了维护自己不承认中国新政权的政策而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以防止国民党集团被驱逐出联合国。他希望美国任随事态自然发展,因为他相信,只要美国不加干涉,法国、厄瓜多尔、古巴政府都会象他这样认识这一问题的。葛罗斯为美国政策进行了辩解,并称,俄国退出联合国是一种讹诈,"现在的根本问题是,我们为了避免俄国的讹诈到底愿付什么代价",如果这一次对俄国让步,那么,日后俄国就会得寸进尺。〔15〕 为了竭力阻挠赖伊实现使新中国政府取得在联合国代表权的活动,美国政府一方面对赖伊百般劝说,一方面继续向有关国家施加影响。赖伊向联合国成员国发出上述文件后,艾奇逊认为这是"增添了混乱因素",乃于3月23日向有关国家的使团和领事团发出指示,再次阐述美国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立场,要他们向各驻在国政府进行说明,他相信,美国的立场"必然会影响其他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考虑"。〔16〕 1950年1月至5月间,周恩来外长迭次致电联合国,质问联合国何时开除国民党集团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代表何时可以参加联合国的工作。主要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在朝鲜战争爆发以前一直没有什么进展。为了表示支持中国在联合国的会法地位,抗议美国强使国民党集团的非法代表赖在联合国。苏联、白俄罗斯、乌克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的代表先后从安理会及其4个附属机构、经社理事会及其22个附属机构和托管理事会等联合国机构中退出。 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维护国民党集团在联合国的席位对于美国就更显得重要了。6月27日(星期二),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一个关于武装干涉朝鲜的决议,如果没有国民党集团的代表,赞成该决议就不够七票,这个决议也就不能成立。如果说,以前美国在对别国施加影响时还比较遮遮掩掩,口口声声说要"由各国政府独立决定"它们关于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上的态度,用艾奇逊的话说,美国是采取"中立的立场",那么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决心改变这种立场,不加掩饰地、赤裸裸地、尽其所能地对别国施加影响和压力。7月3日,艾奇逊指示奥斯汀:"鉴于朝鲜的局势,国务院认为此刻在安理会中提出中国代表权问题是不合时宜的。你若察觉到这个问题有可能被提出的迹象,则应该向其他国家驻联合国的代表团表达我们的这一观点。此外,你还可以适时地指出,在朝鲜危机中我们更不愿意看到中国代表权的变更。"〔17〕 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同意美国的主张。7月初,印度外长巴杰帕伊 (Girjia Bajpai) 在接见美国大使亨德森(Loy W.Henderson) 时说, 印度政府认为,"在这维护世界和平的紧要关头,共产党中国与苏联的代表参与安理会是极其重要的"。印度政府表示,它正努力劝说以前没有投票赞成共产党中国的联合国成员国改变主意,赞成立即接纳中国。这简直是跟美国公开唱反调。3日接到亨德森的报告后,艾奇逊立即于次日指示亨德森,要他向印度政府"解释"美国的立场,并称,"国务院认为,由于朝鲜的局势在安理会或联合国的其他机构中提出中国代表权问题是极不合时宜的。我们相信,安理会及自由世界协调一致的努力应当用于成功地处理朝鲜的局势,安理会的工作不应该被中国代表权这个引起争议的问题弄得更复杂化。"他还说,如果印度的办法奏效,共产党人一定会在安理会中"有效地制造严重障碍"。 〔18〕 根据安理会的程序,8月应由苏联代表出任安理会主席。苏联代表马立克表示要返回安理会,并担当主席职务。他于7月27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及有关国家代表团,将于8月1日下午举行安理会会议。美国政府顿时感到相当紧张。美国政府认为,马立克可能利用安理会主席的特权,进行程序裁定,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撵出安理会,而如果对裁定有反对意见,则必须有7票才能成立。27日当天,艾奇逊在他的办公室召集国务院有关人员举行会议,商讨对策。会议决定:指示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采取强硬立场",反对在朝鲜战争期间"以任何形式提出中国的代表权问题"。杜鲁门批准了这一方针。紧接着,艾奇逊于29日指示美国驻法国、埃及、挪威、英国使馆,要它们向驻在国政府进行游说,如果马立克进行程序裁定,他们要与美国一起表示反对。美国提出的理由是:安理会主席与其他代表一样,只能按通常的方式对全权证书提出反对,而这种反对必须有7票才能成立。美国政府料定,马立克不可能得到必须的7票,这样国民党集团也就可保安然无恙了。美国驻法大使立即就此事与法国外长帕罗蒂(Alexandre Parodi)进行磋商。帕罗蒂表示支持美国意见,并向法国驻联合国代表肖维尔发去了相应指示。31日,艾奇逊再次指示驻法国、挪威、英国使馆,要它们敦促驻在国政府"强烈支持"美国反对把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安理会议程,理由是安理会正面临朝鲜战争这一紧急问题,其他问题都不应占据优先地位。经过美国驻挪威大使一再游说,挪威政府决定支持美国,反对在安理会提出中国代表权问题。如果要进行投票,挪威将弃权。 〔19〕 但并不是所有西方盟国都无条件地支持美国,英国就有它自己的考虑。虽然1月份英国在安理会投了弃权票,但既然英国已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续反对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就使英国处于一种很难堪的境地。英国这时的立场是:(1)反对把朝鲜问题与中国代表权问题相联系,既不赞成美国在朝鲜战争期间不考虑中国代表权问题的主张,也反对苏联把解决中国代表权作为解决朝鲜问题先决条件的企图,如果苏联有这种打算的话,中国代表权问题必须按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进行解决。英国外相贝文(Ernest Bevin) 5月24日在下院已经表示:"我们认为让新中国进入联合国较好","我们不想基于政治原因排斥任何人"。(2) 如果在安理会中提出中国代表权问题,而结果新中国继续遭到排斥, 那就会引起严重后果,俄国将明明白白地向中国展示,中国不可能从西方得到任何东西,"我们将面临东西方之间分裂的十分严重的后果,这只能对俄国有利,也许还会使把现在的冲突扩大到中国的可能性变得非常接近,其后果对于我们大家都是有害的,尤其对于联合王国,包括在香港与马来亚,以及在它与亚洲的英联邦国家的关系方面,其后果是更有害的。"7月29日,贝文致电英国驻联合国代表弗兰克斯(Oliver Franks ) 阐述了英国政府的上述立场,并指示弗兰克斯与艾奇逊进行商讨。〔20〕 美国对英国的态度很不满意。助理国务卿腊斯克先对英国使馆参赞格雷弗( Hurbert A. Graves )表示了美国的反对意见,艾奇逊又于8月4日对弗兰克斯做了书面回答,反驳英国的意见。艾奇逊说,他不知道怎么把北平和莫斯科分开,他怀疑北平会对西方的善意作出什么反应,"我们应当考虑,不论北平还是莫斯科的外交政策是否会受北平在联合国中席位问题的影响,其威望与影响的这种增长是否会成为共产主义在亚洲的侵略的又一刺激因素"。〔21〕 贝文于8月11日回电艾奇逊,继续解释英国的立场。他说,英国的立场从一开始就是,中国的问题基本上是亚洲的问题,亚洲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持有强烈的看法,英国不能忽视印度、巴基斯坦、锡兰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北京政府毫无疑问就是中国的政府,而国民党的代表除了代表台湾的一小撮残余分子外不代表任何人"。他接着说,他并不认为接纳中国进入联合国就能把中国与苏联分开,"但如果中国继续被排除在联合国之外,西方继续对它抱冷漠的敌对态度,那么难道它不会得出结论,甚至当它想离开莫斯科的时机到来时,它除了保持与苏联的联盟外别无它途?"〔22〕 在8月联大安理会期间,马立克在第一次会上即发言,要求驱逐国民党集团代表,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但他没有进行程序裁定,美国担心的事没有发生,朝鲜问题吸引了安理会的注意力。 在第五届联大开幕之前,1950年8月26日,周恩来又致电通知赖伊,中国政府已任命张闻天为出席第五届联大的首席代表,李一氓等为副代表,请即为办理一切手续;同时指出,联合国至今仍容留国民党集团代表,不但违背了联合国宪章,而且漠视了中国人民的正义要求。同日,联合国散发了周恩来的电报。9月9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K.M.Panikkar)时说,关于中国参加联合国问题,是很简单的,其中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美国的阻挠。因为美国能够操纵多数,如果美国政府不加阻挠,即能通过。所以问题的焦点在美国政府。〔23〕 周恩来的说法是一语中的。在第五届联大开幕之前,美国为了继续阻挠中国进入联合国频繁活动:美国政府指示其驻外使团向各有关国家进行游说,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在纽约向赖伊、罗慕洛进行游说,并向各国驻联合国使团施加影响。就在9月6日这一天,葛罗斯与罗斯在午餐时与赖伊讨论了中国代表权问题,助理国务卿希克森与英、法驻联合国代表捷布(H.M. Gladwyn Jebb ) 、肖维尔进行了三边会谈,希克森还造访了罗慕洛,向他转达美国关于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意见,罗斯与伊朗代表恩特扎姆(Nasrolla Entezam)进行了商谈, 美国官员还在纽约或各国的外交部会见了挪威、比利时、印度官员。在9月14日举行的美英法三国外长会议上,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也是议题之一。除了一般地表达美国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看法外,美国对以下三个问题特别注意。 第一、关于证书委员会的组成。证书委员会是每届联大一开始根据主席提名由大会通过组成的,职能是审查各代表团的证书是否有效。委员会由九人组成。8月22日,希克森会见联合国秘书处柯迪埃(Andew W. Cordier ),讨论该委员会的组成。柯迪埃表示,打算由6个不承认、3个承认中国新政府的国家的代表组成该委员会。希克森指出,这个组成也可以,但如果由7个不承认、2个承认中国的国家组成则更好,因为后者更能反映当时承认中国的国家的比例情况。希克森还说,如果苏联的卫星国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国,美国也应当是成员国。〔24〕 第二、关于把联大分成前后两段的主张。这是赖伊为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而提出的。他设想,在联大的第一阶段,由于对到底谁代表中国的问题尚未解决,国民党集团与中国新政府的代表都不出席,及至联大经过辩论,解决了这一问题,再接纳其中一方代表出席联大。但美国政府"强烈反对"这一主张。副国务卿韦勃(James E. Webb)在9月13日致奥斯汀的电报中说,"这将给美国制造极大的困难"希克斯认为,如果"允许让中国席位空着,那中共的斗争就赢了一半了。"〔25〕 第三、阻挠印度提案的提出。9月17日,印度驻联合国代表劳氏(Benegal N. Rau )收到印度政府指示,要求他在联大会议上提出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提案。18日,奥斯汀及希克斯询问劳氏,印度政府的指示是确定的有约束性的,抑或还有修改的余地。无论是从时间(联大将于19日开幕)以及他的政府的态度来说,都没有修改的余地了。希克森说,劳氏先前曾表示要建议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中国代表权问题,这个想法"很有吸引力,而且与美国立场比较接近"。劳氏说,由于政府有了新指示,他不能再提出关于成立委员会的建议了。希克森"坚决表示",美国将不支持印度提案,将投票予以反对;不仅如此,美国将运用其影响,劝说其他国家的代表团投票反对印度提案。〔26〕 美国的立场归纳起来是:(1)要坚决保住国民党集团的代表权,而不能在这个问题上作任何让步,名义上的理由是联合国59个成员国中还只有16个承认中国新政权,实际的理由是,美国需要国民党集团在安理会中的投票,没有国民党集团这一票,安理会通过决议的7票就凑不够。因此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任何其他立场都只会"损害美国在朝鲜的地位"。〔27〕 (2)把中国代表权问题在安理会冻结起来,而在联大全体会议解决。在9月14日美、英、法三国外长会议上,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强调指出,"继续支持蒋介石正在给西方国家在亚洲带来不可言谕的损害",继续支持蒋正把中国驱入苏联的怀抱,并引起印度等亚洲国家的不满,从而促使亚洲民族主义的高涨。法国外长舒曼(Robert Schuman ) 也表示,承认中共政府与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是两个问题虽然法国至少在朝鲜战争期间不会承认中国,但中国政府确实已经控制了整个中国,国民党不可能重新控制国家,所以在代表权问题上他越来月倾向于同意英国的意见。虽然艾奇逊一再强调,美国的立场不变,但美国在这一问题上显然已经不能再继续控制这两大盟国了。〔28〕 英、法两国立场的改变也会影响安理会的其他国家,这样在安理会中美国就显得越来越势孤力单。而在全体大会上,美国毕竟还可以控制较多的国家。(3)美国借口所谓"中国积极支持朝鲜的侵略者"(3:1225),坚持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只能在朝鲜战争以后再加考虑(270)。具体做法是,中国代表权的问题要"在尽可能少的讨论之后尽可能早地进行表决",即在苏联代表提出驱逐国民党集团的提案(美国估计这是很可能的)后,联大全体会议立即进行表决,作出决定(美国估计表决结果将对美国有利),然后把这个问题搁在一边,进行关于朝鲜问题及其他问题的辩论。美国的借口是,由谁代表中国的问题"需要经过最深沉的考虑和思索才能决定",如果在联大进行辩论,则将推迟其他问题的审议,因此只能一开始就进行表决,继续让国民党集团占有席位,然后进行联大的正常工作。在联大辩论进行过程中,代表们将就成员国标准问题进行讨论,这个标准将适用于中国。其中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对于联大宪章的目标与原则的态度及它是否愿意履行联合国成员国的义务",美国指望联大的这种讨论将能"促使中共在今后数月中在朝鲜及台湾问题上规范自己的行为"。(4)一旦苏联集团因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定而退出联大,美国不能为使苏联返回联合国而作任何让步;万一苏联永远退出联合国,美国也应实行"照常进行"的政策。〔29〕 另一方面,美国也在考虑在联合国举行有关讨论朝鲜问题与台湾问题的会议时同意中国代表参加。这样做有几个理由。(1)许多同意美国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立场的国家的代表团,如加拿大,提出,如果不听取中国共产党人的意见"将是极大的错误"。也就是说, 如果美国连这一步也不同意,那么在反对中国进入联合国问题 共同战线有分裂的危险;(2)如果中国代表没有机会发表意见,印度代表团可能会感到必须作中国的代言人,这种情况是美国不希望出现的;(3)为了试验一下中国被接纳进联大的可能采取的态度,给予一个参与的机会是必要的;(4)美国还指望,如果中共代表出席联大,他们可能出丑。〔30〕 这样,美国后来同意了中国代表伍修权出席安理会讨论台湾问题的会议。 9 月19日,第五届联大开幕。印度代表劳氏提出立即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决议草案,苏联代表接着提出立即驱逐国民党集团代表和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出席本届联大的两项提案。按照美国的预想,大会当时进行了投票,并以多数票否决了印度、苏联的提案。接着,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审议中国的代表权问题,而在大会对特别委员会的报告作出决议以前,"中国国民政府"的代表仍应出席大会,并享有与其他代表同样的权力。中国代表权问题就此搁置起来。直到12月13日,大会才根据主席的提名,选举产生了由加拿大、印度、厄瓜多尔、伊拉克、墨西哥、菲律宾、波兰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于15日举行首次会议,10个月后,即1951年10月6日才举行第二次会议,也是末次会议。 中国政府对美国操纵联大再次无理否决中国代表权表示了严正态度。9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对印度与苏联在联大所作的努力表示热烈欢迎,坚决反对联大拒绝中国代表权的非法决定。10月1日,周恩来发表文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文章阐述了中国的外交政策,谴责了美国坚持敌视中国人民,在联合国及其各个组织中间顽固不化地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千方百计地庇护国民党集团代表的做法。〔31〕 中国介入朝鲜战争以后,美国诬蔑中国"侵略"朝鲜,在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上设置了新的严重障碍。在此后十年中,美国以种种借口一再拖延、搁置关于中国代表权问题的讨论,操纵多数票否决苏联等国的合理提案,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大的合法席位问题一直没有列入联大议程。 注释: 〔1〕《杜鲁门回忆录》,第2卷,第518-519页。 〔2〕FRUS, 1951, Vol.7, pp.70-72,1514-1515. 〔3〕《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4-6页。 〔4〕参见谢益显:《中国外交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 -1979》,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页。 〔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219-221页。 〔6〕FRUS, 1950, Vol.2, pp.194-195. 〔7〕《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19页。 〔8〕《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 第35-36页。 〔9〕FRUS, 1950, Vol.2 , pp. 239. 〔10〕FRUS, 1950, Vol.2 , pp. 239. 〔11〕FRUS, 1950, Vol.2, p.240. 〔12〕FRUS, 1950, Vol.2, pp. 205-207. 〔13〕FRUS, 1950, Vol. 2, pp.210-214. 〔14〕FRUS , 1950, Vol.2, pp.227-228. 〔15〕FRUS, 1950,Vol. 2, pp. 232-235. 〔16〕FRUS, 1950, Vol.2, p. 244. 〔17〕FRUS, 1950, Vol.2, pp. 245-247. 〔18〕FRUS, 1950, Vol.2, pp.247-248. 〔19〕FRUS, 1950, Vol.2, pp. 248-253. 〔20〕FRUS, 1950, Vol.2, pp. 255-256. 〔21〕FRUS, 1950, Vol.2, pp.258-259. 〔22〕FRUS, 1950,Vol.2, pp.259-261.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史研究室编:《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 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版,第21页。 〔24〕FRUS, 1950, Vol.2, pp.265-266. 截止8月中旬,59个联合国会员国中16个承认了中国新政府,其中包括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后来,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交由一个特别委员会去解决。 〔25〕FRUS, 1950,Vol. 2, pp.286,273. 〔26〕FRUS, 1950, Vol.2, pp.295-296. 〔27〕FRUS, 1950,Vol. 2, pp.271-274, 289. 〔28〕FRUS, 1950,Vol. 3, pp.1037-1038. 〔29〕FRUS, 1950, Vol. 3, p. 1225; Vol.2, pp.270, 287-289; Vol.3, p.1225; Vol.2, pp.270, 287-289. 〔30〕FRUS, 1950, Vol.2, pp.293, 288. 〔3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 第182-183`189-191页。 第二节 禁运与反禁运 从冷战一开始,美国就以禁运作为对付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武器。1948年3月,美国商业部在对外贸易方面把所有国家分成两类:R类包括东西欧所有国家及苏联,O类是其他国家。对R类国家的任何出口都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称为R程序。在R程序中又把战略物资分成两类:一类是军火装备及与战争潜力直接有关的物资,称1A,1948年秋属于1A的有163种物资;另一类是战略重要性稍次的物资,称1B,如钢铁、机车、机车部件、商船、载重10吨以上的火车车厢等,1950年初属于这一类的共有288种物资。 美国的对华贸易管制始于1949年,在朝鲜战争期间达到高峰,并一直持续到1971年。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美国政府就确定了要利用经济手段对新中国施加压力的方针。国务卿艾奇逊在1949年2月28日向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关于美国对华贸易的政策》的报告时就说,中共既要解决中国的吃饭问题,又要重建国家,它势必寻求外援,寻求与西方的贸易,因此"在共产主义理论与中国的具体现实之间的第一个冲突大概会具体地在经济领域中产生","正是在对华经济关系领领域中美国具有对付中共政权的最有效的武器。"〔1〕 3月3日,这一报告作为NSC41号文件获得总统批准。文件认为,对中国实行完全禁运是不适宜的,这是因为:(1 ) 中国是一个高度自给自足的国家,禁运不可能收到应有效果;(2 ) 西方国家难以一致行动;(3 ) 中日贸易的削减将增加美国的负担;( 4 ) 实行禁运将导致完全丧失美国在华的实业、传教等利益; 5、禁运将使中国新政权更加依赖苏联。美国决策者当时还抱有希望中国新政权实行铁托主义的幻想,为此,文件提出,美国应当通过恢复对华"一般经济关系",主要是贸易关系,来加深中苏矛盾,导致最终出现一个"独立的中共政权"。〔2〕 但美国决策者又担心对华贸易会加强中国新政权,NSC41号文件提出的办法是严格管制对华贸易,即把中国列入上述R类国家,但可以比对苏联的限制稍宽。事实上美国对华贸易管制仍然仍然很严。 美国要对新中国实行禁运需要得到西方国家,尤其是英国和日本的合作。面对中国革命的胜利,英国关心它在亚洲的殖民地的稳定,因此与美国一样,也要"防止共产主义的扩张"。但英国与美国的做法却有所不同。英国力图"把一只脚留在中国门内"〔3〕,并与中国新政权和解,以便维护在亚洲大陆的利益和威望,维护在香港的利益;而美国则倾向于采取更加激烈、更加绝对的办法。美英之间的分歧在对华贸易管制问题上明显表现出来。 NSC 41号文件通过后,美国立即通知英国,美国准备对中国,包括香港和台湾,实行R程序,并要求英国配合,尤其是严格限制对香港的出口。香港历来是东亚的转口贸易中心,美国的要求无疑将大大损害英国利益。英国于4月5日作了答复,表示同意禁运军火,但不同意对其他物资实行许可证制度,认为这是一种"最后的措施",只应用于对中国经济至关重要的个别物资,如石油。即使只对石油实行禁运,也要美、英、荷三国达成一致。〔4〕 1949年5月,英国政府开始禁止从香港转运武器去中国大陆,但除了军火,英国不愿对其他物资实行美国所要求的严格控制。此后数月间,美英之间一直在进行谈判,但谈判进展迟缓,以致经手其事的国务院远东司司长巴特沃斯(W.Walton Butterworth) 觉得,他似乎是在"揍一匹死马"。〔5〕 直到10月上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美、英之间才达成比美国原来所要求的宽松得多的协定:英国同意, 如果法国、比利时、荷兰政府实行合作, 英国将对中国、北朝鲜、澳门地区实行1A物资出现口许可证制度,;同意对中国、北朝鲜的石油制品出口不超过正常民用所需,并避免订立长期供货合同;对于向中国、北朝鲜出口1B类物资加以注意,但不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6〕 1949年5月,苏联爆炸原子弹成功;中国共产党行将取得全国政权,社会主义阵营力量顿时大增。杜鲁门政府把对中国实行更严厉的贸易管制作为加剧冷战的一系列措施之一。在9月16日的内阁会议上,杜鲁门提出,NSC41号文件已经过时,应当修改。但国务院不同意。国务院在11月初提出的NSC41/1号文件建议立即对中国实行R程序,同时认为,NSC41号文件"范围相当宽泛",仍然可以应付绝大多数情况,"对通常的对华贸易实行严格限制",因此不必加以修改。〔7〕 但军方仍要求对中国实行更严厉的贸易管制,杜鲁门本人倾向于军方意见。实际上,在1949年12月NSC48号文件制定以后,美国政府便以这一文件取代了NSC41号文件作为对华贸易的指导方针。NSC48号文件规定了更严厉的对华贸易管制措施。比如,对于1A类物资,NSC41号文件尚有个案处理的例外,指出:对中国实行禁运的物资项目"不应比R程序中1A类更宽广,也许可以稍窄一些。对1A类中不实行禁运的部分应当精心实行数量控制"。〔8〕 NSC48号文件完全排除了这种例外,要求,"美国应当运用一切努力防止中国共产党人从非苏联的来源获得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物资与装备(1A类物资)。"〔9〕 中国是日本传统的重要贸易伙伴。1902至1935年间,从中国的输入占日本全部进口的10%以上,对华输出占日本全部出口的约20%〔10〕。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前夕,中日贸易(包括日本与中国东北地区)占了日本全部对外贸易的1/3。二战以后,日本对外贸易起先完全由盟军总部控制。1947至1948年间,美国政府开始改变对日政策,实行重建日本的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是实行日本对外贸易的正常化。1947年,美国开始允许日本私人经营外贸。在NSC41号文件出台后,1949年5月,陆军部副部长伏西斯(Tracy Voorhees)指示盟军总部,在日本对中国、香港、澳门及朝鲜的贸易中关于1A和1B类物资的出口都要征得华盛顿的同意。这一要求对日本对外贸易限制太大,盟军总部要求陆军部给予更广泛的授权。1950年1 月,陆军部根据国家安全委员会48号文件给予了新指示,其中规定,禁止向中国及北朝鲜出口1A类物资,1B类物资的出口要向华盛顿报告,这些物资的出口只准用于正常的商业用途, 而不能用于军事目的, 也不能转口到其他共产主义国家。这就是说,美国对华贸易控制还是比对苏联及东欧国家稍宽一些。〔11〕 1948年秋季,美国开始与其受援国谈判,要求它们在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方面实行与美国同样的控制。经过一年多的讨价还价,美国及马歇尔计划的主要受援国组成了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统筹委员会(COCOM,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先后参加这一组织的除美国外有:英、法、比、荷、意、挪威、丹麦、卢森堡、西德、加拿大、葡萄牙、希腊、土耳其、日本,后来,巴统又与澳大利亚、瑞典、瑞士订立了合作协定。 1950年春,美国政府越来越明确地把中国与印度支那的边境作为在亚洲大陆"遏制"共产主义的防线。在2月27日出台的NSC64号文件中指出,"中共军队在印度支那边境的存在使军火物资和军队可以自由地从共产主义中国进入"印度支那,因此印支处于最直接的威胁之下。文件要求,"国务院与国防部应把制定一项以一切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卫美国在印度支那的利益的计划作为优先"工作。〔12〕 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实行同对苏联及东欧国家同样严厉的贸易管制,〔13〕 并要求英国及其它盟国实行进一步的配合。3月29日,美、英政府联合致电比、法、荷三国政府,要求它们在对中、朝两国贸易方面实行与对苏联一样的管制措施,美国并就此对菲律宾施加影响。在美国的压力下,英国还去游说英联邦国家。〔14〕 但对外贸易与各国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美国的要求没有得到盟国的积极响应。 由于美国严格管制对华贸易,朝鲜战争爆发前中美贸易已经大幅度下降。据美国商业部统计,1948年美国对华出口总值为2.734亿美元,1949年降至0.826亿美元,1950年1至8月更降至0.33亿美元,而且主要出口商品是没有战略意义的棉花。对华出口下降最多的是石油制品。与1948年相比,1949年美国向中国出口的汽油、柴油及其他燃料油、煤油、工业润滑油分别减少了94%、93%、99%、93%,从1950年1月起,商业部停止发放大多数精炼油的出口许可证。而中国对美出口却大体维持在原有的水平。1948、1949年及1950年上半年中国对美出口分别为1.203,1.064,0.575亿美元。中国对美战略物资的出口甚至有增无减。对美钨的出口量1948、1949年及1950年上半年分别为393.2,459.4,666.8万磅;锡的出口分别为364.1,820.6,288.6百万磅;桐油出口1949年为4300万磅,占美国当年桐油进口总量的66%。〔15〕 朝鲜战争爆发后,联合国安理会在美国操纵下于1950年6月25日通过决议,要求成员国不对朝鲜提供帮助。28日,美国宣布对朝鲜实行完全禁运。29日,国务院下令各石油公司停止对中国出口石油产品,30日,美国政府要求英国采取同样措施,7月10日又向菲律宾政府提出类似要求。同日,美国驻巴统代表在巴统会议上提出,既然美国已对朝鲜实行禁运,其他巴统国家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巴统国家对中国实行像对苏联和东欧国家一样的贸易管制。巴统各国在对中国的贸易管制方面起先各执己见,美国一再施加压力,有关各国遂于7月17日同意对中朝实行象对东欧国家一样的管制。18日,英国政府又向美国表示,英国准备把一切石油制品列入I号国际货单,并将要求新加坡、香港采取同样办法。在香港的存油将归英国海军部处理。〔16〕 24日,美、英两国代表在巴统会上提出,把一切石油产品,包括原油、汽油、柴油、燃料油、润滑油,列入I号国际货单,有关各国随之表示了有保留的同意。〔17〕 在美国的压力下,墨西哥、委内瑞拉等非巴统国家也加入了对中国实行石油禁运的行列。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美国起先指望通过联合国的决议迫使中国撤军。中国代表伍修权在联大于11月28日作了控诉美国侵略台湾和朝鲜的演说后,美国的这一幻想破灭。美国商务部于12月2日宣布,自12月3日起对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出口实行全面的许可证制度(以前只对战略物资实行许可证管理),"凡是一个士兵可以利用的东西都不许"运往中国,包括纺织品和废橡胶,从而对中国实行了实际上的全面禁运。16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中国共产党在美国管辖内的一切资产置于管制之下",并禁止在美国注册的船只驶往中国口岸。〔18〕 针对美国政府的封锁和禁运,中国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中国政府决定,自12月4日起停止对美国、日本、加拿大、菲律宾等国的结汇输出;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改用"先进后出"方式为主的易货贸易。28日,中国政府又宣布,决定清查和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美国公私财产,冻结一切美国公私存款。〔19〕 美国政府也曾考虑对中国沿海实行封锁。参谋长联席会议1950年1月就提出以封锁作为对付中国的办法之一。但国家安全委员会在讨论时意见发生分歧。国务院认为实行封锁是不现实的,因为第一, 要使封锁奏效,必须同时封锁香港的英国人,澳门的葡萄亚人,大连的苏联人;第二,中国海岸线太长,难以对这么长广的空间实行有效的封锁;第三,可能引起美国与盟国(尤其是英国)的关系紧张;第四,在已经实行严格贸易控制的情况下封锁不一定对中国产生严重后果。〔20〕 美国政府知道,仅仅美国单方面对中国实行禁运而无盟国的配合,禁运还是不能收到效果的。于是美国政府一方面与有关各国频繁接触,争取它们加入到对华禁运的行列中,一方面力图通过它把持的联合国采取集体行动。1951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诬蔑中国为"侵略者"的决议,要求各国对联合国军给予一切援助,对中、朝军队勿给予任何援助,并要求成立由美、英、法、墨西哥、菲律宾、土耳其、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缅甸、加拿大、埃及、委内瑞拉、南斯拉夫等组成的所谓"额外措施委员会",其任务是提出"对付这次侵略的额外措施"。该委员会于2月16日组成,缅甸与南斯拉夫拒绝参加该委员会。〔21〕 2月17日,艾奇逊致电美国驻联大使团,实际上为额外措施委员会定下了工作原则和方案,诸如,委员会应秘密举行,选择适当时机发布新闻公报;委员会可下设小组,如经济小组,专门讨论针对中国的切实有效的经济措施;关于经济措施,委员会应当考虑,对中国是实行全面禁运还是有选择的禁运更切实可行?如果是有选择的禁运,是制定一个总的方针呢,还是确定具体的货单?是强制实行某种措施呢,还是实行联合国监督?如实行监督,如何实行?是否应当建议各国与中国断绝外交关系?如此等等。〔22〕 对外贸易与各国利益攸关,要使额外措施委员会追随美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美国首先要说服的是它的主要盟国英国和法国,尤其是英国。美、英在对华经济制裁问题上立场各异。美国认定,中国的工业中心很大程度上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物,依赖于西方的原料和零配件。如果这些工业中心得不到西方的供给,那就会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中国的工业生产会遭到破坏,中国维持大规模军事行动的能力会受到严重制约,甚至会增加其国内控制的问题;许多物资有多种用途,如果对中国输出,肯定会首先满足军事的需要。〔23〕 英国对美国的说法不以为然。英国认为如果提出对中国实行完全禁运,那是不可能指望得到所有主要国家--尤其是印度、缅甸、巴基斯坦--的配合的;即便这些国家都参加对华禁运,也不会达到预期目标,因为中国经济并不严重依赖进口;因此彻底禁运不可能改变朝鲜军事行动的进程。即使实行部分禁运,没有所有国家的配合也难以奏效。如果采取禁运措施,只能加强中共在中国的地位。英国还抱怨,美国对香港的禁运已经给香港带来了经济困难,使其安全受到威胁。2月1日、3月5日、15日,英国驻美使团一再向美国国务院提出照会,要求放宽对香港的禁运,并称,香港政府可以保证不把美国输入的物资转运到中国去。美国则认为英国大大夸大了禁运对香港的影响。法国没有类似香港的问题,但也认为首先只能实行有限禁运〔24〕。在2、3、4月美国不断对英、法两国施加压力。4月4日,NS104/2号文件出台。这个名为《美国在经济领域中足以影响苏联集团的战争潜力的政策与计划》的文件提出,美国要通过联合国或其他渠道,争取"尽可能多的友好国家"对中国实行禁运。〔25〕 在美国的一再压力下,英国政府终于表示,如果斡旋委员会和平解决朝鲜军事冲突的努力失败,英国同意采取经济措施,即对战略物资实行有选择的禁运。美国政府认为,对华禁运不仅有经济上的意义,而且有"心理和政治上的影响","如果只有那些一般认为容易接受美国压力的国家实施对华禁运,这种影响是不能被完全感觉到的",只有联合国中所有非共产党国家都实施禁运,"对共产党中国实行制裁的道义影响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美国政府最希望的是所有国家都象美国似地对中国实行全面禁运,但它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当时巴统国家对中国也只实行有选择的禁运,更何况其他国家!美国于是决定满足于对中国实行军火与所谓战略物资的禁运。〔26〕 4月14日,艾奇逊指示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在额外措施委员会建议对共产党中国采取经济行动的时机已到",他要求美国代表立即向有关国家代表解释美国立场,以便他们尽早取得政府的指示;要求额外措施委员会会议尽早举行,最好是在4月18日;希望下一次会议与头一次会议间隔的时间尽可能短;希望在额外措施委员会中避免争论,但也不要因怕争论而因循拖延。〔27〕 美国政府是急不可耐了。 在额外措施委员会中,美国与其盟国主要在两点上发生意见分岐:其一、这时提出对中国的经济制裁是否为时过早?其二、是仅仅规定禁运的商品种类,还是要确定禁运的具体商品? 英、法、澳等国认为,对华经济制裁不能为时过早,仓促实行禁运,只能使斡旋委员会谋求停火的努力没有成功的可能。美国政府则称,不能让中国得到这样一种印象,即"支持联合国2月1日声明的国家没有决心把它作为侵略者对待",因此对华经济制裁不仅不会妨碍斡旋委员会的工作,而且会加强这种努力。〔28〕 英国等认为应当先提出一个较短的禁运货单,而在英国最初提出的单子中没有包括橡胶。 美国政府反对提出具体的禁运货单,因为这必将使有关各国的意见分歧公开化,导致拖延实行禁运。为了争取更多国家的支持,美国代表葛罗斯在5月3日的额外措施委员会会议上说,美国只提出需要禁运的货物类别的方案,而"方案应当是有伸缩性的",他建议把美国的方案向联合国大会提出,然后由各国自行决定,在此方案下应当对哪些物资实行禁运。〔29〕 在美国一再施加压力的情况下,5月14日,额外措施委员会通过了美国提出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禁运的决议,18日,五届联大在苏联、波兰、捷克等五国拒绝参加投票, 印度、巴基斯坦、埃及等八国弃权的情况下通过这一决议。决议"建议每一个国家:(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北朝鲜当局控制下的地区实行禁运武器、弹药和战争工具、原子能材料、石油、具有战略价值的运输器材以及对制造武器、弹药和战争工具有用的物资:(乙)确定从它的领土输出的商品中何者属于禁运范围,并实施使禁运办法生效的管制;(丙)在它的管辖范围内,使用一切办法防止其他国家任何逃避依本决议实行的货运管制的情事",决议并要求各国将实施禁运情况向联大作出报告。〔30〕 5月22日,中国政府外交部就五届联大18日决议发表声明,指出这是联大"又一破坏联合国宪章,侵越安全理事会权限并蓄意扩大侵略战争的非法行动",并表示,美国每一个扩大战争的表示与行动,都只能加强中、朝人民反对美国侵略者的斗志。〔31〕 联合国对中朝实行禁运的决议通过后,送达联合国会会员国和23个非会员国,其中有些是和中国没有任何贸易往来的。有43个国家接受了这一决议并加以实行。〔32〕 中国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大幅度下降。1951年从资本主义国家输入中国的货物价值4.33亿美元,1952年下降到2.57亿美元。香港是资本主义世界中对华输出最多的。1951年对华出口总值为2.81亿美元,1952年下降到0.91亿美元。〔33〕 美国及以联合国名义对中国实行的禁运给中国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对中国国民经济的恢复与抗美援朝的物资供应造成了一定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一)1950年12月美国宣布冻结中国在美资产后,中国方面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把已订未运货物紧急运回,以尽可能减少损失,经过半年努力,抢救工作结束。到1951年5月被美国冻结的资产(包括物资)仍有4200余万美元,其中国家损失3200余万美元,私营厂商银行损失约1000万美元;(二)由于抢运物资,积压了大量资金,据1951年3月统计,积压在进口物资上的资金占贸易总资金的1/3强;抢运回来的物资残损短缺比例较大;货物突击运到,仓库拥塞,许多物资因无法妥善保管而受损;(三)进口货物价格上涨,在1951年上半年一般上涨一倍左右,如黑铁皮、钢板、马口铁等,有的甚至上涨四倍以上,如墨粉。由于进口原料上涨,并由于国民党对沿海实行封锁,使沿海航运,尤其津沪航运受到严重阻碍,一些工厂因缺乏原材料而开工不足;(四)一些传统出口欧美国家的土产出口锐减,价格下跌,如1950年土产出口额为4亿美元,1951年初的计划为2.3亿美元,而且可能还有0.6到0.8亿美元销不出去,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34〕 针对美国的禁运,中国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通过举办土产会议和物资交流大会,加强城乡交流,尽可能开辟土产的国内市场,把对外贸易滞销的那部分土产在国内市场销售掉。 (二)把对外贸易的重点转向苏联及东欧人民民主国家。1951年1月全国贸易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扩大对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的贸易,"一方面,主动地、有步骤地改组国内出口物资的生产,以求逐渐适应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的需要";"另一方面积极地向他们提出今后数年内我们在工业器材与工业原料方面的要求,以便他们扩大在这方面的生产,逐渐弥补在美国封锁下我们进口物资不能满足国内工业需要的困难,向着和平民主阵营内部自给自足的方向走"。〔35〕 1950年,中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仅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32.4%,1951年增加到52.9%,1952年达到72%,此后直到50年代末一直保持在70%以上, 其中对苏贸易1950年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29.8%,1951、52年分别上升到41.4%,54.8%,最高年份(1955年)达到56.9%。1950至1955年苏联向中国提供11笔贷款,用以购买抗美援朝的军事物资和建设器材,自1952年开始,中国从东欧国家进口成套设备和技术,主要是苏联所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此外,中国还从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口了各种精密、大型机械、有色金属和各种钢材、电工电讯器材、科学仪器、交通运输器材和大量石油。中国供应了它们十分需要的战略原料和其他重要物资,如稀有矿产品、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大豆、大米、植物油、肉类、茶叶、桐油等等。〔36〕 (三)千方百计开展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1)该变贸易办法,即由以前的结汇贸易改为易货贸易为主,把出口货按其重要程度分成甲、乙、丙三类,每类出口货与重要性相当的进口货交换,只对少量最次要的出口商品才卖成欧汇。易货方法以先进后出,或分批进出为原则。(2)调动私商的积极性,鼓励协助私商做进口生意。私商在国外有广泛的关系,有一定的经验,又有一定的资金,公营公司与其订好收购合同,洽定价格,解决其销路与利润的问题;若其资金周转有困难,先付三五成定金,以解决其资金的困难;或者干脆委托私商代购代销;并组织私商进行联营,以加强计划性组织性。(3)把集中正规的进口改变为分散走私的方式,积少成多。许多货物不是整批进口,而是零星分散进口,某些机器分成一小包一小包进口。(4)改变进口渠道。中国不再能从美国及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获得它所需的物资,便寻求从别的国家和地区获得,如从锡兰进口橡胶,从巴基斯坦进口棉花,并继续从澳门进口石油制品。由于采取了所有这些措施,中国冲破美国的禁运争取了大量物资进口,使国内西药的供应基本充足,一些重要物资,如钢板、竹节钢、机器、车胎等也都有大量进口。〔37〕 为了强化对华禁运,对敢于不服从的国家进一步施加压力,美国国会于1951年10月26日通过了《1951年相互防御援助管制法》(即《巴特尔法案》),其中规定,凡是接受美援的国家如将"军械、弹药、战争工具、原子能物资、石油、有战略价值之运输器材,以及用于制造军械、弹药及战争工具之首要战略性物资"运往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美国就"立即停止供给其全部军事、经济或财政援助"。〔38〕 该法案还附了一个详细的禁运货单。 5个月前,美国为了尽早通过联大决议,反对提出具体的禁运货单,而声称由各国自行决定哪些货物属于禁运之列;及至联大决议通过,美国又提出了禁运的细目,并以美援为杠杆,强迫各国就范。 在中国政府争取进口的努力中,香港是一个主要渠道。据美国海军部门的情报,从1950年7月1日到1951年11月30日,总共有330艘非社会主义国家的船只与中国进行贸易,其中一半以上(167艘)是英国注册的或英商所有的,总吨位超过100万吨。美国对这一情况十分不满。1952年1月8日,艾奇逊致电英国外交大臣艾登( Anthony Eden),转达了杜鲁门对这种情况的"严重关注"。几天后,NSC122/1号文件出台。该文件名曰《美国对香港和澳门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可见是专门为了对付这两个地区的。按照文件规定,对香港、澳门的军火与所谓战略资的禁运自不待言,美国只能对两地输出"满足当地居民最低限度需要"或"向非苏联地区转口"的不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一旦发现这些物资可能向共产党国家转运,或可能用来作为原材料制造向共产党国家出口的产品,则应停止向港、澳出口。〔39〕 美国政策给香港带来极大损害,引起英国政府严重不满。1952年2月22日,艾登致电艾奇逊,抱怨说,美国对香港的贸易管制严重地影响了该地的贸易与工业,引起了大量的失业。他要求美国放松贸易管制,特别是允许香港进口如棉花之类的原材料。美国对英国的要求不予理会。〔40〕 一些国家的企业家不愿意为了美国的战略利益而使自己的切身利益长期受损,他们决定改变这种进行贸易的地理范围越来越小、品种越来越少的状况。1951年10月27至28日,21个国家的经济界人士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集会,成立了国际经济会议发起人委员会,其中中国委员4人。经过将近半年的筹备,国际经济会议于1952年4月3日在莫斯科召开,来自47个国家的471名经济贸易界人士(包括13名美商)出席会议。中国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周恩来亲自主持确定代表团人选,亲自改定代表团的重要讲话。3月15日,他在接见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为首的代表团全体成员时说,参见这样的国际经济会议机会难道,不能放弃。在那里,同外国代表团交往的面要宽一些,争取打开我们同西方国家贸易未来的局面。〔41〕 南汉宸在国际经济会议上表示,中国愿意与所有国家--不论它们与中国是否有外交关系--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贸易关系。他指出,禁运给各国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如禁运使橡胶价格连续下降,橡胶出口国利益受到伤害;日本工业本需要中国价廉物美的煤、盐、大豆、油脂及其他原料,而中国也需要日本的工业机器、材料和工业品,因为禁运,双方的要求都不能得到满足,日本必须去买更贵的美国的煤。会议通过全体大会和小组会议的讨论,认为应改变因为美国对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封锁禁运政策所引起的国际经济关系不正常的状况,"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并不足以妨碍各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扩大经济关系"。会议期间,中国与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等11个国家的工商团体和企业签订了贸易协议。〔42〕 会议决定成立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并在巴黎设立执行局。会后,一些国家先后成立了国际贸易促进团体。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于5月14日在北京成立,南汉宸任首任主席。 中日之间贸易关系的曲折发展是禁运与反禁运的一个重要事例。1950年12月6日盟军总部指令日本政府对中国实行类似的禁运,当天正在神户港装船中的出口商品也被撤回,日本通产省宣布停止向中国出口除纤维杂货以外的一切商品,由于美国对中日贸易控制远较对巴统国家严格,中日贸易额急剧下降,据中国对外贸易部统计,1950年两国贸易总额为4700万美元。其中中国出口2100万美元,进口2600万美元;1951年两国贸易总额急剧下降到1200万美元,其中中国出口90万美元,进口1100万美元;1952年继续下降到400万美元,其中中国出口300万美元,进口100万美元。该年日本对中国出口只占日本全部出口的0.04%,从中国进口额只占日本全部进口额的0.7%。〔43〕 1952年4月28日,盟国(实际是美国)对日本的军事占领结束,日本重新获得国家主权。为了逐步恢复日本的国际地位,同时也为了使其对华贸易限制级别处于与西欧国家同等的地位上,日本于1952年5月30日第一次表示了加入巴统的愿望。 美国及其主要盟国在是否同意日本加入巴统问题上意见分歧。美国不同意日本加入,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巴统成员除西德以外实际上都是北约成员国,日本加入巴统将是它"在加入北约的路上走了一半",而日本加入北约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其二、美国希望对中国实行较欧洲更为严厉的限制。为此,美国主张建立一个专门对亚洲贸易实行管制的独立的组织。 英、法、加支持日本加入巴统,而不同意成立一个单独的组织。〔44〕 英国担心,如果另成立一个组织,美国将强使其他巴统成员国对中国实行比现在更严格的贸易限制;如果这样的组织严格控制日本对华贸易,日本将在亚洲其他地方成为英国的强劲对手,尤其在东南亚向英国利益挑战。英国还认为,把亚洲贸易与欧洲贸易完全分割开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其余巴统成员国对美国的《巴特尔法案》躲之尤恐不及,因此尽量避免与美国打双边交道,它们希望保持甚至加强巴统这个多边接触的框架,认为日本的加入将加强这个总体框架,因此支持日本加入。〔45〕 1952年7月底8月初,美、英、法、加、日五国在华盛顿举行了五天会谈。美国政府希望建立一个总部设在东京、负责亚洲贸易管制的独立机构"远东统筹委员会"。这一计划遭到英、法、加三国抵制。因英国等的坚持要求,日本被允许"立即"参加巴统决策层的顾问小组;在工作层次,则设立了"中国委员会"。美国力图使中国委员会具有尽可能强的独立性,而英、法、加则尽量使它与巴统紧密结合。谈判的这种进展自然使美国政府,尤其是国防部极为不满。美国政府决定使日本作出承诺,它将把对华贸易禁运大致维持在现有的水平上。7月31日,美国首席谈判代表、负责经济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林德(Harold F. Linder)告知日本谈判代表竹内, 既然不能建立一个独立的远东委员会,美国就必须从日本得到保证,远东的贸易控制将不会放松。按照美国的要求,日本不仅要对军火、有战略意义的物资实行禁运,而且还要对可能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实行许可证制度。竹内起先对美国的这一要求表示抗议。美国强硬坚持,美国的谈判代表轮番向他施加压力,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帮办约翰逊(Alexis Johnson )也来帮忙,竹内万般无柰, 只好同意作这样的书面保证。9月5日,林德和竹内签署了《日美关于对共产党中国实行出口控制的谅解书》,根据这一文件,日本不仅要对列入国际禁运货单的物资以及没有列入国际货单但列入美国禁运货单的物资实行禁运,而且要对两国都同意的其他物资实行禁运。这就是说,日本对华禁运仍然比其他国家更严。美国当时就向日本提出了一张包括400种商品的货单,日本立即同意对其中280种实行禁运。有40种双方一时难以取得一致。其余的80种中,约2/3美国同意日本可向中国输出,但要控制数量;余下的1/3美国仍坚持要实行禁运。即便如此,日本对华禁运仍较以前稍有放松。〔46〕 9月巴统顾问小组的会议同意上述五国作为中国委员会在头半年试验期中的创始会员国,其他巴统成员国可随时参加中国委员会。巴统中国委员会即告正式成立。 1953年1月30日,日本通产省第一次部分解除对华出口限制,至1954年4月,日本共13次解禁,准许对华出口商品从最初的4种增加到93种。〔47〕 一方面是美国极力要控制日本,一方面是日本有识之士及工商界人士不愿被美国牢牢束缚,为了自身利益要打破美国的控制,这两种趋势在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早在1949年5月日本就成立了日中贸易促进会,1950年10月又成立了日中友好协会,同时,日本一些国会议员组成了促进日中贸易议员联盟。1952年春,日本前参议员帆足计、参议员高良富(女)和众议员宫腰喜助事先未与政府官员磋商,先后取道西欧到了苏联,参加了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这使日本政府感到震惊。莫斯科经济会议以后,5月22日,东京又成立了日中贸易促进会议,6月20日,在大坂成立了关西日中贸易促进会。莫斯科经济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与上述三位日本议员进行了接触,并邀请他们访问北京。5月15日,他们从莫斯科飞抵北京,成为访问新中国的第一批日本客人。6月1日,南汉宸与高良、帆足、宫腰分别代表各方的贸易团体签订了《中日贸易协议》。协议规定自签订之日起到年底的7个月内各方出口3000万英镑,采取易货方式。协议的最大特点是确定了"同类物资交换"的原则。即按当时双方供求关系的轻重程度,将各方的出口货单分为甲、乙、丙三类,一方要取得对方的甲类物资,就必须以自己的甲类物资进行交换,否则就不能成交。当时开列的甲类货单是:中方出口煤炭、大豆、锰砂、镁砂、猪鬃;日方出口钢材、紫铜、铝锭。乙类货单是:中方出口盐、杂豆、花生仁、桐油、矿产品、羽毛、棉花、羊毛;日方出口化工产品、纺织机械、轮船、无线电器材、电工器材、起重机、卡车等。虽然由于列入日本货单的大部分商品当时都属于禁运之列,因此协议两次延长也只执行了5%,但作为中日之间签订的第一个民间贸易协定,它仍具有重要意义。〔48〕 艾森豪威尔1953年1月上任以后立即面临着与美国的主要盟国在对华贸易政策上的分歧。 英国政府在西欧国家中在禁运方面追随美国最紧,英商要求发展对华贸易关系的呼声也最强烈。1953年3月英国商务部提出的一个报告反映了英商的这种情绪与要求。报告说,既然其他欧洲国家允许它们的商人向中国出售英国政府不允许本国商人卖给中国的货物,那么英国对华禁运的实际效果就"不是不让中国得到这些物资,而是让欧洲大陆上别的国家的商人去做本该由我国商人做的生意"。英国商务部官员建议政府放松对华贸易控制, 只禁运真正的战略物资,而允许向中国出口非战略物。〔49〕 美国政府认为,要加强"联合国军"在谈判中的地位,就要加强而不是放松对中国实行禁运。尽管英、法在此问题上有自己的立场,但英国在西亚和非洲正遇到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如在苏伊士运河区与埃及的争议中需要美国支持,法国深陷在印支战争中,处境日趋困难,更离不开美国的援助,因此在对华禁运方面两国都只好追随美国。3月7日,杜勒斯与艾登在华盛顿举行会谈。美方对一些在英国注册的船只可能向中国转运货物表示极为关注。在美国的压力下,英国同意采取两项新措施:"对于在联合王国及其殖民地注册的船舶实行新的许可证制度,使英国船舶不能载运来自英国的战略物资前往中国";不让载运战略物资前往中国、苏联或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船舶在英国口岸加煤。3月28 日,美、法外长会谈结束,两国政府宣布法国将采取类似英国的措施。此后数月中,美国又迫使荷兰、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挪威、意大利和日本采取了同样的航运管制。〔50〕 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前后,美国政府已经把战后继续实行对华禁运问题提上日程。1953年7月7日和31日,NSC152/1、152/2号文件相继出台。在这两个文件中,美国仍然把中国看作"军事侵略者",并称中国没有因朝鲜战争的结束而"放弃其基本的目标和以武装力量寻求实现其目标的愿望",因此美国仍然要维持现有的对华禁运,要把对华贸易控制保持在比对苏联及东欧国家严格得多的水平上。美国政府预见到,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美国的主要盟国将越来越不愿意在对华禁运问题上追随美国,"美国与其主要盟国在对华政策上的现有分歧将进一步扩大,甚至可能导致美国与其主要盟国在远东的严重分裂",为此,美国必须"继续加强努力",要求盟国继续对中国实行禁运。〔51〕 不出美国所料,朝鲜战争结束后,盟国要求放松对华贸易控制的呼声越来越高。首先是被美国控制最严的日本。8月11日,当杜勒斯访问日本时,吉田茂首相向他面交一封信件,其中申述了由于严格控制对华贸易给日本带来的困难,要求美国政府放宽对日中贸易的限制,至少放宽到英中贸易的程度。日本这一要求遭美国拒绝。美国政府在10月21日致日本的一份备忘录中说,美国坚决主张在朝鲜实现政治停战以前必须对中国实行严格禁运,对中国共产党施加压力,并要求日本给予合作。〔52〕 1954年3月1日,英国政府致函美国政府,要求大幅度解除对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禁运。信中指出,贸易管制的办法是在东西方的政治关系日益恶化、战争行将爆发之际确定的。现在情况已经变了,在贸易方面也需要进行新的战略估量。信中接着列举了需要重新审查贸易管制的因素:(1)对苏联集团很快能自给自足的物资及能从别的渠道获得的物资继续实行禁运已失去意义;(2)要有效实行禁运必须有各国的积极配合,如果禁运货单上的物资战略意义不明显,便会失去有关国家的政治支持;(3)西方国家为了发展经济,自己急需扩大对外贸易。英国政府认为,国际货单I(军用物资)应当减少,货单II(非军用战略物资)应当取消,英国自己拟了一份货单,希望与美国一起向巴统提出。美国政府既不愿意接受英国方案,又怕完全拒绝会遭到盟国的一致反对,认为可取的办法是对英国提议作重大修改,将其纳入美国政策容许的范围。3月19日,艾森豪威尔致电丘吉尔说,缩减禁运项目是美、英两国共同的目标,但美国不准备在这一方面"这样突然地走得象英国提案所建议的那么远",并强烈表示,那些具有高度的战争潜力意义的设备与原料必须包括在禁运范围之内。最后他建议,由两国负责官员同法国代表一起去具体商谈哪些项目可以解禁。〔53〕 实际上,放松对华禁运的呼声不仅来自盟国。在1953年下半年、1954年上半年美国政府内部在此问题上也是有不同意见的。国防部、国务院及海外行动委员会不赞成放松对华禁运和财政控制。它们认为,没有直接的迫切的经济原因要求美国放松禁运,而为了使巴统中国委员会与联合国维持禁运,美国自己首先不能放松。美国一放松,势必导致巴统及联合国对华贸易控制的松懈,那将使美国在为解决远东问题而与中国即将进行的谈判中的地位变得更加困难。它们还担心,放松对中日贸易的控制将最终导致日本承认共产党中国。因此,它们建议:(1)美国自己不能放松禁运与控制,但为了宣传与外交的目的对个别商品可以个案处理;(2)日本的贸易控制可以从现有水平逐渐解禁,但仍应高于巴统中国委员会的限制;(3)巴统中国委员会的对华贸易控制及联合国1951年5月28日决议要尽量设法维持。〔54〕 商业部及艾森豪威尔本人倾向于放松对华禁运。他们认为,对中国实行比对苏联更严格的贸易控制,既不能收到应有效果--中国可以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转口得到从美国得不到的物资,又不利于削弱中苏同盟,而对华贸易本应成为分化中苏同盟的"十分有用的工具"。他们认为只要美国能得到"纯利",把喷气式飞机卖给中国也可以考虑。放松对中日贸易的控制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既可以减轻中国对苏联的依赖,也可以减少日本对美国的财政依赖。自由世界扩大对华贸易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要拦也拦不住;而美国把自己的对华禁运置于国际普遍同意的水平,恰恰表示美国"政策的灵活性及在多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行事的愿望,这有利于巩固自由世界的团结"。 他们建议:(1)美国对华禁运降到巴统的程度;(2)日本对华贸易控制降到巴统的程度;(3)抵制把对华出口降到巴统现行水平以下的做法;(4)改变现行对外国资产的管理办法,允许进口原产地为中国的产品;(5)相应改变现行的船舶航运及加煤的管理办法。〔55〕 但当时美国国内的政治气候对于放松对华禁运仍然十分不利。朝鲜战争虽然结束,对中国的敌对情绪仍未消减,麦卡锡主义仍然支配着美国政治。国会中虽然共和党享有微弱的优势,但共和党内意见并不一致;实际上,一些共和党议员,如诺兰(William Knowland) 向来是最敌视中国的新政权的,他们的主张在当时也使艾森豪威尔感到十分头疼。 在这种情况下对艾森豪威尔政府来说最保险的做法自然是维持现状。1954年4月日内瓦会议召开前,美国国务院负责中国事务的官员詹金斯(Alfred le Sense Jenkins)还特地在一个公开场合宣称:"在经济方面我们遵循的政策是对共产党中国完全的禁运,我国船只禁止驶往共产党中国的港口。"〔56〕 1954年下半年台湾海峡局势趋于紧张,这使美国政府内在对华贸易问题上持强硬 立场的阵容增强,原先倾向于放松对华禁运的商业部,这时甚至与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一起主张对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施更全面、更有效的禁运以防向中国转运物资,对不遵守对华贸易限制的国家加以惩罚,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加以额外控制和限制。〔57〕 8月25日,美国开始实行新的禁运货单,对东欧国家禁运物资有所减少,但对中国出口限制没有丝毫放松。相反,由于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些新产品又被增补到禁运货单上。〔58〕 但盟国为各自利益计越来越不愿意在对华禁运方面追随美国。11月29日,国务院负责经济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帮办卡里加尔维( Thorsten V. Kalijarvi ) 向杜勒斯报告说,在8月中旬于巴黎举行的经济防务官员会议上,美国因坚持在贸易控制问题上对中国与苏联集团的欧洲部分实行双重的标准而 "越来越显得孤立,并使美国在其他事情上发挥领导作用的能力受到损害" 。会议指出,过去对中国实行的较对苏联及东欧国家更严厉的贸易禁运收效甚微,美国应在全面评价其对华政策的前提下立即重新审视其对华贸易政策。〔59〕 美国政府对盟国的离心倾向不能不闻不问,在8月到12月的数次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反复讨论了对华禁运问题,但艾森豪威尔政府终于下不了决心放松对华禁运。1955年1月4日,杜勒斯向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名为《现今美国对远东的政策》的报告,作为这些会议的总结。报告的要点是:1、美国对中国现行的出口、进口和财政控制应继续保持;2、敦促"自由世界"的其他国家保持现行的对华出口控制,为使其他国家继续保持现行禁运水平而进行的对个案问题的日常处理不应损害多边的禁运;3、一旦上述政策严重影响盟国关系,或导致盟国因与中国的贸易需要而与苏联集团和解,国务卿应立即报告国家安全委员会,以便考虑采取适当措施。这一报告在次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通过。〔60〕 这样,尽管美国的盟国不断提出解禁的要求,尽管美国政府内部也有不同意见,美国这一极其僵化的政策在艾森豪威尔政府任内一直保持了下来,即便中美大使级会谈也不能使美国的政策有多少松动。 注释: 〔1〕"Acheson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Feb 28,1949", RG59, Records of Policy Planning Staff, Box 13, National Archives, Washington,D.C. 〔2〕FRUS, 1949, Vol. 9, pp.826-834. 〔3〕FRUS, 1949, Vol. 9, pp.842. 〔4〕FRUS, 1949,Vol. 9, pp. 834-840. 〔5〕Yoko Yasuhara, "Japan, Communist China, and Export Controls in Asia,1948-1952", Diplomatic History, Vol.10, No.1, Winter 1986, p.79. 〔6〕FRUS: 1949, Vol. 9, pp.880--881. 〔7〕FRUS, 1949, Vol.9, pp.878,889--896. 〔8〕FRUS, 1949,Vol. 9, p.833. 〔9〕"NSC 48/2: The Posi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Respect to Asia, December 30, 1949", Thomas H.Etzold and John L. Gaddis, eds., Containment :Documents on American Strategy and Policy,1945--1950 (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8), p.274. 〔10〕Diplomatic History, Vol. 10, No.1,p.81. 〔11〕Diplomatic History, Vol.10, No.1, pp.82-83. 〔12〕FRUS, 1950,Vol.6, pp.625-626. 〔13〕FRUS, 1950,Vol.6, pp. 638. 〔14〕FRUS, 1950, Vol.6, pp. 626--627. 〔15〕参见时殷弘:《敌对与冲突的由来-美国对新中国的政策与中美关系,1949-1950》,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123页。 〔16〕FRUS,1950, Vol.6, pp.640,644,650,651,656-657。巴统的I号国际货单与II号国际货单分别与美国的1A、1B货单相似,只是范围比后者稍窄。 〔17〕FRUS, 1950, Vol.6, pp.655-656。 如法国表示尚未做好行政安排;荷兰表示中朝两国情况不同,应有所区别;加拿大认为石油禁运应当公开实行,等等。 〔18〕FRUS, 1950, Vol.6, pp.672-673,674,682-683;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320-352页。 〔19〕《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352、358-359页。 〔20〕FRUS, 1951, Vol. 7. pp.71, 1515. 〔2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391页;FRUS,1951,Vol.7, p.1893. 〔22〕FRUS, 1951, Vol.7, pp.1916-1917. 〔23〕FRUS, 1951, Vol.7, pp.1921,1956. 〔24〕FRUS, 1951, Vol.7, pp.1924,1936-1938,1950, 1975. 〔25〕FRUS, 1951, Vol.7, pp.1059-1064. 〔26〕FRUS, 1951,Vol.7, pp.1952,1958-1959, 2054. 〔27〕FRUS, 1951, Vol.7,pp.1964-1965. 〔28〕FRUS, 1951, Vol.7, pp.1971,1973. 〔29〕FRUS, 1951, Vol.7, pp.1979, 1983, 1981. 〔30〕FRUS, 1951, Vol.7, pp.1988-1989;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460-461页。 〔3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475-476页。联合国宪章第5章第24条把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赋予安理会,该条第2款还授予安理会以"特定权力"以履行这一责任。宪章第7章"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中载有关于禁运问题的规定,但该章13个条文只提到安理会,没有提到大会。见世界知识出版社编:《国际条约集》(1945--1947)》,北京1961年版,第42、45--47页。美国绕开安理会,直接提交大会做出决议,故被指称为侵越安理会权限。 〔3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632页。后来增加到45个国家,见同书第1115页。 〔33〕FRUS, 1952-1954, Vol. 14, p.2042. 〔34〕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对外贸易卷》(以下简作《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458、461、465、471、476等页。 〔35〕《对外贸易》,第472页。 〔36〕沈觉人主编:《当代中国对外贸易》上,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页;孟宪章主编:《中苏贸易史资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1年版,第580页。 〔37〕《对外贸易》,第470-474页。 〔38〕《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第616页。 〔39〕FRUS,1952-1954,Vol.14, Pt1, pp.2,5-8. 〔40〕FRUS,1952-1954,Vol.14,Pt1, pp.19. 〔41〕《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册,第218-219页。 〔42〕《新华月报》1952年4月号,第166-171页,5月号第140页;《当代中国对外贸易》上,第22页;石井修:《五十年代对华贸易封锁及美国对盟国关系的处理——以日本为例》,中华美国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合编:《“二十世纪美国车亚太地区”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以下简称《论文集》),现代出版社1992年版,第227页。 〔43〕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版,第14、15、19、27页。但据日本海关统计,1952年两国贸易总额为1500万美元,其中日本出口1400万美元。见第27页;Diplomatic History, Vol.10, No.1, p.85. 〔44〕Diplomatic History,pp.85-86;《论文集》,第228页。 〔45〕《论文集》,第228页;FRUS, 1952-1954, Vol.14, Pt2, p. 1292. 〔46〕FRUS, 1952-1954, Vol.14, Pt.2, pp.1292-1294, 1332, 1382-1382. 〔47〕《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第29页。 〔48〕《当代中日贸易关系史》,第2-12页。 〔49〕James Tuck-Hong Tang: British"s Encounter with Revolutionary China, 1949--1954 ( St. Martin's Press, 1992) p.163. 〔50〕FRUS, 1952-1954, Vol.6, pp. 901-902;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1103、1381-1382。 〔51〕FRUS, 1952-1954, Vol.14, Pt.1, pp.238-240. 〔52〕宫泽喜一著、谷耀清译:《东京-华盛顿会谈秘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65年版,第130-133、166-169页。 〔53〕FRUS, 1952-1954, Vol.1, pp. 1082-1084,1103-1107, 1119-1120. 〔54〕FRUS, 1952-1954, 14, Vol.1, pp. 268, 373-376. 〔55〕FRUS, 1952-1954, Vol.14, Pt. 1, pp.268-269, 373-376. 〔56〕The US State Department Bulletin, Vol.XXX, No. (June 16, 1954 ), p.624. 〔57〕FRUS, 1952-1954, Vol.14, Pt.1, pp. 916-917. 〔58〕The US State Department Bulletin, Vol.XXXI, No. (September 13, 1954 ), pp.372-373, 377. 〔59〕FRUS, 1952-1954, Vol.14, Pt.1, pp. 957-958. 〔60〕FRUS, 1955-1957, Vol.2, pp. 2-5. 第三节 美国分离西藏政策的失败 近代以来,西藏一直是英、俄等大国觊觎的对象。二战以后,美国图谋分裂西藏是因为西藏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美国驻印度使馆参赞霍华德*多诺万(Howard Donovan)认为,中共控制西藏之后将对南亚构成严重威胁,共产主义会以西藏为基地向南亚尤其印度渗透、扩张;中共甚至可能利用宗教领袖达赖喇嘛的影响向中亚扩展势力。如果失去了南亚和中亚,那将非常不利于美国对抗共产主义。国务院甚至担心苏联会占领西藏,似乎西藏已经成了东西方对抗的锋线。〔1〕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又将分离西藏的政策作为牵制中国的手段之一,不断给中国新政权的巩固制造"麻烦"。从西藏内部来说,年幼的达赖喇嘛尚未亲政,西藏地方政权把持在摄政〔2〕 达扎手中,达扎等人阴谋搞 "西藏独立"。美国企图分离西藏的重要表现就是怂恿西藏地方政府的"独立"倾向。 1942年7月6日(藏历5月23日)西藏地方政府擅设"外交局",称其为"藏政府对中国及他国办理外务人员之机关",并致函国民党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今后汉藏间事无巨细请径向该机关洽办"。 国民政府警告西藏地方政府,不承认该"外交局",并称如果它坚持通过"外交局"处理同中央政府的事务,将对西藏用兵。〔3〕 慑于中央政府的压力,西藏不再坚持汉藏事务交由"外交局"办理,但"外交局"并未因此而撤消。英、美及尼泊尔驻藏代表无视中国中央政府,迅即与"外交局"建立联系,美国国务院还批准了战略情报局的两名情报官员伊利亚*托尔斯泰(Ilia Tolstoy)上尉和布鲁克*多兰(Brooke Dolan)中尉到西藏去秘密勘察地形,直接同"外交局"交涉。在藏逗留期间,托尔斯泰甚至许诺向美国政府建议,让西藏出席战后的和平会议〔4〕,这恰好迎合了达扎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企图"独立"的意愿。1946年初,西藏还派出代表团向同盟国表示慰问,借以表明其"独立"身份;1947年3月,受到英驻藏代表的唆使和印度的邀请,西藏参加了在新德里召开的"泛亚洲会议"(又称黄种人会议),西藏代表得到了国家代表团的礼遇,印度各家报纸也进行了别有用心的宣传。〔5〕 1947年10月,摄政达扎杀害了爱国的热振活佛,西藏地方当局在处理热振事件中与中央政府产生分歧,决定派孜本 夏格巴往英美乞援〔6〕,这就是以联系贸易为名,意欲在国际间表明"独立"身份的"西藏商务代表团"。〔7〕 美国驻印度大使洛伊*亨德森(Loy W.Henderson)建议国务院,不要坐失增强美藏情谊的良机。〔8〕 该团几经辗转于1948年6月到达香港,美驻港总领事馆在该团的旅行证件上办了签证,7月3日夏格巴等人飞赴美国。中国驻美大使顾维钧接外交部函电后,向国务卿马歇尔申明,西藏代表团赴美,"未经我国核准,而美国务卿又表示尊重中国在西藏之主权,则该团在美,美政府不应予以官方接待,美总统如予接见,即予以政治上地位,中国政府不能赞同";"如美方坚持准许该团晋谒总统,亦应由我驻美大使率领前往。" 美国总统不得不取消了接见代表团的安排,改由副国务卿艾奇逊以非正式访问礼仪接待。西藏代表团在美时曾声称,他们来美国一则与美国谈判商贸事宜,实际上是谋求贷款,为扩充军备、购买枪械之用;二则"西藏与中、苏、印三大国毗邻,若予一国以特权,势难不予其他二国,故只得对三国一律排斥,但希望与美国建立更优良之关系" 。 西藏少数分裂分子"藏独"之心昭然若揭,而美国政府却企图以很高的规格礼遇这样一个非法的代表团,其干涉中国内政、分离西藏的企图也是十分明显的。顾维钧评论道,"美政府所以对西藏表示好感,盖欲利用西藏为将来对苏联之空军基地" 。〔9〕 自1949年起,美国与西藏地方当局的分裂分子的勾结有增无已。年初,美国政府开始酝酿应对中国局势变化的总政策,而亨德森早就注意到了西藏问题。他在1月初致电国务院,建议在亚洲局势剧变的情况下,重新审议对藏政策,一旦中国共产党控制中国或发生类似情况,美国应准备将西藏当作"独立国家"对待。不仅是亨德森,其他驻外使领人员也十分热衷于出谋划策,鼓动国务院采取行动。驻印使馆参赞霍华德*多诺万认为,为了确保南亚地区免受"共产主义扩张"的威胁,美国应"考虑同西藏政府建立某种联系的可行性。" 驻苏代办福瓦*科勒(Foy D.Kohler)也认为,印度正密切关注西藏形势,国务院可对印表示同情,趁机建立"反共"统一战线。 7月2日亨德森就西藏问题再次致电艾奇逊,呼吁国务院向西藏派出代表团,籍以观察西藏形势,建立与外界的联系,发展"藏美友谊"。国民党正在失去、共产党尚未建立对西藏的控制,美国要插手西藏,此其时也。 驻华大使司徒雷登(John L. Stuart)也表达了类似的意向,他还同意在同中共建立关系以前采取旨在认可西藏自治地位的行动。〔10〕 4月12日,国务院远东事务司官员鲁思*培根(Ruth E. Bacon)向中国处处长石博思(Philip D.Sprouse)提交备忘录,评述了亨德森大使的建议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她认为,即使中共控制了中国本土,它也不可能在西藏建立有效的控制,承认西藏"独立"有利于对抗中共渗透,而且西藏有意与外部世界建立商贸联系,这是有利于支持西藏"独立"的因素。但是,美国一贯奉行尊重中国领土统一原则,承认西藏"独立"将涉及对华政策原则,也不利于美国利用苏联对中国北部的企图离间中苏关系;此举还可能促使苏联将西藏纳入共产主义阵营,而且承认本身并不能使西藏留在西方阵营中,反而会危及美国的长远利益;另外,美国采取何种政策还要考虑印度的态度。综合诸种因素,美国目前的政策应注意:不可太倚重西藏在意识形态和战略意义上的重要性,将西藏当作朋友对美国更有利;既要避免营造这样一种印象:美国似乎正在改变承认中国对西藏主权的政策,同时又要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可派官员赴藏获取第一手情报,但要避免引起中国疑忌。如果中共获得胜利,而国民党继续存在,美国将依据对国民党的政策决定对藏政策。〔11〕 国务院此时尚未形成在亚洲的总的政策目标,担心过早明确地支持西藏"独立"可能影响将来的美中关系,露丝*培根的备忘录受到国务院的重视。艾奇逊于7月28日电复亨德森,指出他所建议的那类使团是不可取的。国务院提出了两种替代方案:第一、派遣小规模探险队,由使馆的二秘杰弗逊*琼斯(Jefferson Jones)带领,并通过私人安排商请英驻印度高级专员处同级官员以非官方身份协同探险队。此团可在拉萨逗留两个星期,以便观察西藏政治形势,探索能否在西藏建立领事馆;第二、由富有经验的探险专家斯凯勒*加蒙(Schuyler Cammonn)带领的探险队去藏,由琼斯陪同。琼斯可先期返回汇报,加蒙继续留在西藏以科学考察为名,观察当地政治形势。 亨德森回电称,第一方案在本年度是不可行的,因为两名英国高级官员希望访藏已被印度政府劝阻,目前西藏的对外关系实际已经被印度垄断。美英联合进藏如确属必要,也要等到次年春天。由于气候原因,第二方案即便可行也为时已晚,次年5月份或许可行。但无论采纳第一方案还是第二方案,关键仍取决于印度。〔12〕 1947年印度获得独立以后,长期以来英国在西藏的特权由印度继承下来,包括在亚东和江孜驻扎"武装卫队",在西藏地方经营邮政等,因而不论美国打算对藏采取何种行动,都不得不考虑印度的立场。 正当美国国务院考虑派团进藏的时候,达扎等人又与印度驻藏总领事黎吉生(Hugh E.Richardson)暗中勾结,制造了"驱汉事件"。黎吉生谎称:"拉萨有许多共产党的人,留他们在这里,将来会充当内应,把解放军引进来。"他还提供了不少人的姓名和住址,其实均为在西藏的汉人、汉籍喇嘛、经商汉人和国民党驻藏办事处职员。1949年7月8日,噶厦政府限期这些人两周离开西藏,并捣毁了国民党交通部在拉萨的无线电台。国民党《中央日报》发表评论,责问道:"拉萨那里来如许多的共产党势力?为什么我国(政府)驻藏的所有机关学校人员甚至和尚皆遭驱逐出境?"〔13〕 虽然国民党的电台被捣毁,但锡金、印度国防部和拉萨之间的通讯并未中断,"驱汉事件"是一次在藏汉之间制造矛盾,阴谋分离西藏的重要举措。 西藏地方政府担心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在美、英的唆使下,准备派出"亲善使团",分赴美、英、印和北京,表明西藏已经"独立"。"外交局"于11月2日派夏格巴等人赴印度,准备前往北京送信给毛泽东。信中宣称:西藏早已"独立",其治理从未为外国所接管,西藏将抵御对其领土的侵犯。要求解放军不得越过"中藏边界"的西藏一侧或采取类似军事行动,并下令驻扎于"中藏边界"的军队严守上述要求,至于几年前"被吞并的西藏领土","西藏政府"希望中国内战结束之后公开谈判。 11月4日"外交局"还致函艾奇逊,向美国寻求援助,表示:中共已危及西藏边境,如果中共派兵进藏,"那么西藏政府将被迫动用一切手段捍卫自己的国家。因而西藏政府恳切希望从贵政府获得一切可能的援助"。〔14〕 类似求援信也以各种渠道送达英、印等国。各国对求援信的反应因其对华政策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美国原本就想派团进藏,但此计划年内无法实行,国务院正愁没有应对西藏局势的良策,西藏此时求援正中国务院下怀。收到驻印大使亨德森关于西藏求援的汇报后,艾奇逊立即指示亨德森、多诺万、石博思与英、印官员磋商提供援助的可能性。国务院深知,没有英、印的协作,它将一事无成。人员和物质要进入西藏都必须假道印度,只有印度合作,美国干预西藏局势的政策才有实现的可能。由于历史上英、印关系密切,英国的合作同等重要,美国可以借助英国影响印度的决策,甚至向其施加压力。然而,驻印使领人员发回的消息令国务院大为失望。印度承认并接受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强调西藏事实上的自治,但如果中国共产党要控制西藏,印度不会采取任何阻止行动。〔15〕 英国则强调,可鼓励西藏对中共的抵抗,但西藏不宜对中共采取挑衅行动,尤其不可使西藏误认为有国际上可靠的支援。 11月28日印度外交部副部长兼外交部秘书长巴杰帕伊(Girjia S.Bajpai)甚至表示:印度没有收到来自西藏的任何求援信息,不知道西藏求援以对抗中共一事。在任何情况下,印度的作为都是有限的。〔16〕 英、印政府的消极态度使美国无法采取有效行动,艾奇逊于12月9日致电亨德森,答复了西藏的第一次求援要求:对此目前不宜给予确切答复,但国务院将予以"慎重考虑";英、印与西藏传统上和地缘上的关系要比美国与西藏的关系密切的多,暗示西藏,援助问题取得进展的突破口仍在英、印。 驻印大使亨德森受到英、印对西藏事态所持态度影响,于12月8日和15日接连致电艾奇逊,希望国务院慎重考虑次年春天派团访藏的计划。他认为印度可能承认中共政府,不支持西藏对抗中共,派团访藏不可能得到印度的合作;派团赴藏不仅会使西藏当局误认为美国将支持它抵抗中共--这是美国目前无法做得到的,还会遭到中共的指责,并刺激中共过早采取进藏行动。 驻英代办霍尔姆斯发回的消息让艾奇逊更加沮丧。英国又一次从先前立场后退,表示仅着意于维持西藏自治,支持印度所采取的旨在帮助西藏自治的任何行动,而不希望印度进行直接的军事干预;若是中共危及西藏自治,英国的军事援助也仅限于向印度提供少量的轻武器,再由印度提供给西藏,训练西藏军队一类事情只能由印度承担。〔17〕 一位美国学者分析说,这"反映了英国人对英藏关系的新主张,英国现在不再直接插手印度事务了,它宁愿避免受到汉藏政治纠纷的牵连,而且也不希望特意帮助或鼓动西藏争取维护其事实上的独立地位。"〔18〕 概言之,打开援藏大门的钥匙掌握在印度手中,而印度的政策立场与美国所期望的相去甚远,这样美国就有些束手无策了。 12月3日国务院又收到藏独分子的第二次援助请求。电文称,为了"抵抗即将到来的中共侵略",西藏急欲获得联合国大会的成员国席位,希望美国予以支持,西藏将派一代表团赴美办理此事。〔19〕 12月22日藏独分子第三次求援。他们在致美国总统和国务卿的信中提出:将派出由堪穷土登桑杰和四品官丁甲*多吉坚赞率领的特别代表团赴美求援,希望给予一切可能的援助。〔20〕 不仅如此,西藏还将"另派一使团到中国以便向中共当局解释并表明独立"。〔21〕 亨德森就西藏要求加入联合国一事与英、印官员进行了会谈,大致摸清了两国的态度。印度外长梅农(Krishna P.S.Menon)认为,西藏加入联合国毫无希望,在联合国讨论此事只能促使中共更早采取行动。英驻印高级专员罗伯茨也同意这种看法,建议西藏为此派出的代表团最好暂留印度。据此,亨德森建议国务院同英国保持步调一致,劝阻西藏代表团访美。12月21日,艾奇逊指示亨德森:目前保持现状是上策,无论争取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独立"对西藏都是不利的。〔22〕 至于西藏要派特别代表团赴美求援,艾奇逊认为,这样的使团将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会促使中共提前采取行动,目前国务院倾向于不提供援助,西藏若想与美国联系可通过驻新德里的使馆,而不必要去华盛顿。 艾奇逊敦促亨德森征询英、印意见。1950年1月20日亨德森拜会了梅农和罗伯茨。梅农认为西藏派团赴美求援起不了任何作用,也不赞成美国选择新德里作为美藏会谈的地点,担心中共指责新德里是分离中国和西藏阴谋的发源地。至于美国选择何处作为会谈地点,他没有什么好的建议。罗伯茨则表示,英国不便提供援助。据此,亨德森建议国务院授权他召见西藏驻新德里的代表,告知他们,美国此时不便援藏,派团更是有害无益。国务院认可了亨德森的建议。艾奇逊还于1月24日取消了拟议中的派遣外事官员去拉萨的打算。西藏地方当局遂于27日下令终止了代表团赴美的准备,并对美国不能提供援助表示失望。〔23〕 1949年上半年,中共领导人的注意力仍在防止美国可能的武装干涉,西藏问题尚未提上议事日程。"驱汉事件"引起了中共方面的注意。9月2日新华社发表了题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企图在人民解放军即将解放全国的时候,使西藏人民不但不能得到解放,而且进一步地丧失独立自由,变为外国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奴隶。"社论强调,"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绝不容任何外国分割。" 9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西藏》的社论。中共中央决定着手经营西藏并做了和平解放和武装解放两手准备。解放西藏的决定受到了西藏宗教领袖之一的班禅额尔德尼的拥护,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二十余年来为了西藏领土主权之完整,呼吁奔走,未尝稍懈。……兹幸在钧座领导之下,西北已获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西藏解放,指日可待。班禅谨代表全藏人民,向钧座致崇高无上之敬意,并矢拥护爱戴之忱。"〔24〕 西藏地方当局的"藏独"活动及美国可能的干涉促使中共中央加快了准备进军西藏的步伐。毛泽东起先打算让西北局承担"经营西藏问题",1950年1月决定改由西南局担负此任务,"只需要一个充足的军或4个师共约4万人左右的兵力,即已够用,唯需加以特殊政治训练,配备精良武器";"应当争取于今年4月中旬(根据1950年1月10日毛泽东关于进军和经营西藏的电报,4月中旬应为5月中旬)开始向西藏进军,于10月以前占领全藏",要求作好进藏、军队、后勤各方面的准备。 1月10日毛泽东同意了刘伯承和邓小平制定的进军西藏的计划,督促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兵团第十八军加紧准备,要求西北局协助西南局,并"务希于5月中旬以前占领康藏交界一带"。〔25〕 中共中央派遣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的思想是坚定不移的。周恩来总理在4月27日会见中央民族委员会举办的藏族训练班学员时明确指出,"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目的是赶走外国侵略势力,保护西藏人民,实现西藏自治"。〔26〕 获悉西藏当局要派"亲善使团"赴美、英等国求援的事后,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于1月20日发表谈话,指出"拉萨当局当然没有权利擅自派出任何‘使团’,更没有权利表明它的所谓‘独立’。""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将不能容忍拉萨当局这种背叛祖国的行为,而任何接待这种非法‘使团’的国家将被认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怀抱敌意。"由于中国政府的严正警告,西藏赴美、英等国的代表未能成行。爱国的班禅堪布会议厅也呼吁"今拉萨当局此种举动,实为破坏国家领土主权完整,违背西藏人民意志。谨代表西藏人民,恭请速发义师,解放西藏……。本厅誓率西藏爱国人民,唤起西藏人民配合解放军,为效忠人民祖国奋斗到底"。〔27〕 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西南局成立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经营西藏的工作。2月3日,由侦察营、工兵营组成的先遣队,在第十八军五十二师副师长陈子植的率领下,从乐山出发,先期入藏,了解情况,调查路线,修补道路,筹备粮秣,进藏的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了。摄政达扎慌忙调集藏军7000余人,一部分布置在阿里、黑河地区,把号称能征善战并用英、美武器装备的三、九、十等七个代本〔28〕 和三个代本的一部部署在昌都一带和金沙江西岸,企图借助金沙江天险和入藏门户昌都负隅顽抗,并由西藏"外交局"、藏军司令部、军饷收发局组成应变指挥机构,借以阻挠西藏的解放。〔29〕 面对此种形势,美国再次探讨援助西藏的可能。艾奇逊了解到印度有意增加对藏的军事援助,立即于1950年3月1日致电亨德森,要求他探听如下情况:印度提供给西藏的援助数量;援助以何种比例增加;印度采取何种步骤训练西藏军队;英国对军事援助的态度;西藏抵抗"中共侵略"的计划和所需军援的种类;如果美国建议,美、印或英、印或美、英、印合作满足西藏所需,印度会做何反应,等等。 亨德森经过与英驻印副高级专员会谈了解到,印度应西藏地方当局要求所提供的武器可以装备一个旅六个月所需,但因运输工具所限,部分武器可能无法运到西藏;印度不想使对藏军的训练成为反对中共行动的组成部分;印度能够满足西藏所需要的武器,印度似乎不希望与美合作援助西藏,它认为美、印合作在政治上会被看作联合对付中国。〔30〕 在印度碰了钉子,国务院开始寻找间接途径打开援藏大门:借助英国向印度施加压力。 在5月11日至13日的美、英、法三国外长会议上,美国极力劝说英国,由于地缘和传统关系,援藏是英、印的责任,英国应向印度施压,促其援藏。6月16日,艾奇逊召见英驻美参赞格雷夫斯(Hubert A.Graves),向他阐明美国的立场:中共控制了西藏将为共产主义在尼泊尔、不丹乃至印度的颠覆活动提供基地,如果西方宣称无意改变西藏的国际地位,那么以某种具体形式的军事指导和援助可以使中共在西藏付出更高的代价;鉴于在西藏的特殊利益及与印度的特殊关系,英国最宜于向印度施加影响,促其对西藏采取必要行动。但格雷弗认为,英国只能表示与印度磋商西藏问题,言下之意英国可以劝说印度,具体政策仍要由印度作出。 6月20日英国外交部通过美驻英大使道格拉斯(Lewis W.Douglas)表明了英国的政策: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但应保证西藏自治;英国对西藏的责任已由印度继承,援藏只能是名义上的;干涉既不可行也不明智,英国不想卷入中国的事端,英国无意阻挠在印度的西藏代表团与中国谈判,但不能在香港举行谈判。〔31〕 也就是说,英国不肯与美国配合。 艾奇逊开始考虑让西藏要求印度增加援助,迫使印度或者满足西藏的要求,或者同意转运美国的援助物资。国务院甚至为下一步的行动作了安排:如果印度同意转运,亨德森应马上准备西藏所需援助的清单;国务院将以秘密方式向西藏提供发报机,以便西藏与美国之间的直接联系。后来亨德森从梅农处了解到,西藏代表团没有向印度提出进一步援助的要求。〔32〕 至此,为了阻挠西藏解放,美国面临的政策选择只有一种了:直接劝说印度同意转运援藏物质,支持西藏向联合国内提出"申诉"。 10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昌都,27日,国务卿艾奇逊指示亨德森会见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向他表示,美国同印度一样关注西藏,西藏的命运与印度的利益休戚相关,印度应向西藏提供援助,并重新评估其对华政策。通过这次会见,亨德森了解到,昌都解放后,印度曾于10月26日通过驻华大使潘尼迦致送中国一份措辞严厉的照会,尽管如此,目前印度并无改变政策的迹象,印政府仅是打算继续向西藏提供武器,并建议拉萨向联合国求援。当问及此时印度可否转运美国援助物质时,巴杰帕伊表示,谈论此事为时过早,应等待事态的进展。亨德森又征询美国应采取什么行动以协助印度,巴杰帕伊和尼赫鲁均表示,美国最好不采取任何行动。〔33〕 西藏地方政府曾经有过同中央政府谈判的想法。中央政府考虑到西藏问题的复杂性,决定在进驻西藏的既定方针下,"可以采用一切方法与达赖集团进行谈判",力争和平解放西藏。1949年8、9月间,兰州、西宁相继解放,人民解放军随之向新疆进军,年底,云、贵、川等西南各省相继解放;西藏地方当局十分惊慌,一方面向美、英、印等国求援,同时派孜本夏格巴等人赴印度,准备经此前往北京,意在"向中共当局解释并表明独立"。但以夏格巴为首的这个代表团抵达印度后便滞留下来,原因既有印度的阻挠,又有夏格巴等人更倾向于向美、英求援而不是同中央政府谈判。1950年初,西藏地方当局感到由于印度不合作,从美国取得援藏物资的希望日渐渺茫,又指示夏格巴在中国之外同中国中央政府进行接触。〔34〕 夏格巴等人于3月15日致函中国驻香港领事馆,要以西藏"外交使团"的名义,在香港谈判"独立"问题。中央政府复函指出,西藏只能作为地方政府到北京"商谈有关西藏地方和平解放的问题";〔35〕 毛泽东于5月24日要求"西藏代表团必须来京谈判,不要在港谈判。"〔36〕 但无论前往北京,还是去香港,代表团都需要英国的签证,而英国则故意拖延给西藏代表团办理入港签证。〔37〕 西藏代表团也并无谈判诚意,他们竭力拖延时间,以待形势变化。 西藏代表团在印度拖延时间,而进攻昌都的日期日益临近。毛泽东要求周恩来总理考虑由外交部适时向印度大使透露,"希望西藏代表团9月中旬到达北京谈判,我军就要向西藏前进了,……并希印度政府予该代表团的旅行以可能的协助。"中央还通过中国驻印度使馆临时代办申健及后到大使馆的袁宗贤大使数次催促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 周恩来总理9月8日致申健的电文中还敦促他告知西藏代表团,"代表团愈早到京,愈会有利于西藏问题的和平解决","相信中央与西藏一定会很好合作的"。 中央要求西藏代表团在9月中旬之前来北京谈判是考虑到解放昌都可以争取西藏的政治变化,有利于和平解决西藏。此间,中央还通过其他途径争取西藏的和平解放。格西喜绕嘉措大师从青海入藏,在那曲被噶厦强行驱出;青海达则活佛陪同三名汉族干部入藏,三名干部在那曲被流放;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格达活佛为了西藏的和平解放,于7月10日自西康甘孜县出发赴藏,24日到达昌都,对群众和僧侣宣传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消除藏族人民对中央的不信任。他的行动遭到英国特务和西藏分裂分子的仇视,他们竟于8月22日残忍地毒死了格达活佛。 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劝和、说服、谈判的努力均遭到达扎等人的阻挠、破坏,中国人民解放军忍无可忍,十八军各部于10月7日发起昌都战役。10月11日毛泽东再次要求外交部致电驻印大使袁宗贤催促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直到昌都解放,西藏代表团仍未从印度动身。 1950年11月8日,滞留在印度的夏格巴以"西藏国民议会"的名义向联合国发出"呼吁书",要求"把西藏问题托付给联合国作最后的决定。"11月15日,在美国国务院的授意下,萨尔瓦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大提出一个干涉西藏的提案,要求联大"设立委员会授权研讨联大对此事可以采取的适当步骤"。中国政府立即发表声明,斥责此举是"露骨地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是违反联合国宪章的。"〔38〕 萨尔瓦多的提案在会员国中反应冷淡,甚至遭到联合国秘书处的反对。11月24日联大投票一致同意推迟讨论西藏问题。 印度在西藏问题上的立场对联大可能作出的决议将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国务院力图争取印度的积极合作。12月14日,艾奇逊指示亨德森探讨美、英、印合作阻止中共进藏的可能性,并称,国务院期望知道:1、印度会不会支持由联合国干涉西藏问题的提案;2、若提议美国采取积极措施支持西藏对抗中共,印度将作何反应。12月18日和27日,亨德森两次会见巴杰帕伊,询问印度对于将西藏问题交付联大解决持何态度。巴杰帕伊表示,印度对此问题是有兴趣的,但鉴于印度正在努力推动朝鲜停火,西藏问题以推迟为宜。美国对印度的这种态度甚为不满,1951年1月3日,艾奇逊致电驻印使馆,建议西藏代表团前往美驻加尔各答总领馆办理赴美临时签证;6日又询问亨德森,协助达赖逃往印度对西藏的抵抗行动有什么影响,达赖能否成为西藏"独立斗争"的中心,美国应采取何种政策在联合国提出西藏问题;可用什么办法促使印度改变政策,等等。〔39〕 亨德森于1月12日答称,达赖逃离拉萨时,"外交局"曾表示坚决抵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但西藏的斗志正日益消退,达赖滞留在亚东仅是为了鼓舞士气,如果此时印、美和联合国联手援助西藏,仍有挽回颓势的希望,但印度未必会合作。如果没有外部支援,一旦达赖离开西藏,一切有效的抵抗均将自然消解。如果达赖逃往印度,他不可能成为西藏同中共对抗的核心。亨德森建议国务院邀请西藏及中国政府代表前往联合国陈述形势;如印度仍不愿呼吁停火、谈判,可由美国或其他与美友好的联合国成员国在联大提出解决方案;除此之外,能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就取决于印度了。无论如何,这种策略均可将中国"侵略西藏"的事态置于国际论坛之前。〔40〕 3月底亨德森了解到滞留在亚东的达赖正犹豫是否返回拉萨,碍于事情紧急,他未经国务院同意擅自决定建议达赖逃往外国,派遣代表到联合国求援,并许诺美国准予入境签证。4月6日国务院同意了亨德森的行动,但要求他删掉其中鼓动西藏派代表到联合国求援一款,因为国务院发现没有多少成员国会支持这种做法。〔41〕 正当美国政府想方设法图谋分离西藏的时候,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的谈判已在进行之中。 昌都战役给西藏的军事力量以致命打击,为和平解放西藏扫除了障碍。达扎等人决定召开全区大会,请达赖亲政。达赖喇嘛于藏历1950年10月18日亲政以后,立即写信给毛泽东主席,表示:在我尚未成年之时,发生了汉、藏冲突的事情,甚感痛心。如今西藏僧俗人民同声吁请我亲政,实难推卸责任,不得已于藏历十月十八日亲政。盼望毛主席关怀,施恩于我本人和全体西藏人民。〔42〕 1951年2月1日,西藏派遣的赴联合国敦促答复"呼吁书"的两名代表从印度返藏时,中国驻印大使袁宗贤向代表之一的仲译钦莫群培土登转交了毛主席祝贺达赖亲政的一封信,毛泽东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欢迎他速派代表赴京谈判和平解放西藏问题。〔43〕 在亚东,此信深深打动了西藏大多数官员,经过协商,他们决定走和平解放的道路,并于1951年2月派出由噶伦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五名全权代表分别经由昌都和印度前往北京。西藏代表于4月下旬到达北京后,中央人民政府指派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与之谈判。谈判从4月29日开始,至5月21日结束,23日举行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字仪式。这个协议充分照顾了西藏人民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实际需要,体现了民族团结,共同维护祖国领土完整和建设新中国的强烈愿望。 协议签订后,美国政府并没有停止分离活动。美驻印使领人员频繁同滞留在印度的夏格巴等人接触,安抚西藏,以免对美国失望,并答应考虑给予政治、经济、军事援助,策划通过联合国阻挠西藏解放,尝试同西藏建立非官方联络处,协助安排达赖外逃,为达赖提供所谓"政治避难"等等。显然,要想使这些措施付诸实施,取得印度的支持和英国的协作仍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印度虽然对《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条文颇有微词,但倾向于接受这一事实,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和西藏的自治。来自英国的反应令国务院更加失望:英国表示将与印度保持同一立场。国务院也曾力劝西藏地方政府发表声明,否认协议的合法性。 〔44〕在美国的怂恿下,西藏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强烈反对该协议。以赤江*洛桑益西、索康*旺清格来等为首的一些人仍然企图策动达赖逃往印度。经过激烈的斗争,拥护协议的人占了多数,决定请达赖从亚东返回拉萨。达赖回到拉萨后,于10月20日召开了西藏全区大会,决定遵照协议执行。10月24日达赖通电拥护协议,表示"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45〕 至此,西藏终于获得了解放,美国分离西藏的政策终告失败。 美国的政策遭到失败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一、西藏地方政府中主张分裂的只是以摄政达扎为首的少数人,他们代表的是少数既得利益阶层,而不是广大的西藏人民。中央人民政府派遣人民解放军先遣部队入藏后,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逐渐取得了藏民的信任,便利了西藏的解放。二、在美国决策者看来,分离西藏显然是符合美国的利益的,但在美国全球战略和远东战略考虑中,西藏问题并不占有优先地位,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以后更是如此。三、自然条件阻碍了美国援藏政策的实现。西藏地处内陆,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大雪封山,进入西藏的通道仅限于经过印度或取道中国内陆,美国要想援藏,取得印度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印度拒绝合作,美国种种援藏图谋也就无法实现。但美国政府对西藏和平解放是不甘心的,它密切注视着西藏事态的发展,一有机会,就想插手干预。 注释: 〔1〕FRUS, 1949, Vol.9, p.1073. 〔2〕西藏实行活佛转世制度,在达赖喇嘛年幼时则推举一位摄政来代行职权。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33年12月17日圆寂,经过一番权力斗争,热振活佛于1934年2月出任摄政;1941年2月,活佛热振将摄政职位让给了达扎活佛,从此开始了达扎担任摄政的时期,直至藏历1950年10月18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 〔3〕《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50页,352页。 〔4〕梅•戈尔斯坦著 杜永彬译:《喇嘛王国的覆灭》,时事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页。 〔5〕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1984年版,第 12-18页。 西藏地方政府官职。 〔6〕《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58页。 〔7〕梅•戈尔斯坦曾访问过当时的商务代表团团长夏格巴,他认为该团有五个目的:(1)从国外购进黄金以支持西藏流通货币;(2)同印度就结汇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某种协定;(3)从印度获取英镑或美元,以便从美国购买黄金;(4)探讨同英美建立直接贸易的可能性;(5)将西藏派人出访视为向世人宣传西藏"独立"于中国之外的绝好机会。参见《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88-590页。 〔8〕FRUS, 1947, Vol.7. pp.598-600。在电报中还有关于西藏战略地位的分析,认为"西藏作为亚洲巨大的‘安全岛’的地位不容忽视,将来可以证明,该地区是非常有用的军事基地。"参见《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96页。 〔9〕《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55、363-364页。 〔10〕FRUS, 1949, Vol.9, p.1073,1075-1078. 〔11〕FRUS, 1949, Vol.9, pp.1065-1071. 〔12〕FRUS, 1949, Vol.9, pp.1078-1080. 〔13〕《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73页。 〔14〕FRUS, 1949, Vol.9, p.1081. 〔15〕FRUS, 1949, Vol.9, pp.1080-1083. 〔16〕FRUS, 1949, Vol.9, pp.1084-1087. 〔17〕FRUS, 1949, Vol.9, pp.1089-1093,1095-1096. 〔18〕《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95页。 〔19〕FRUS, 1949, Vol.9, pp.1087-1088. 〔20〕FRUS, 1950, Vol.6, pp.275-276. 〔21〕《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81页。 〔22〕美、英、印立场分别见FRUS, 1949, Vol.9, pp.1096-1097, 1090-1092. 〔23〕FRUS, 1950, Vol.6, pp.275-276,283-285. 〔24〕《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74-376页。 〔2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208-209、226页。 〔26〕《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6页。 〔27〕《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81-382页。班禅甚布会议厅是治理班禅辖区的民俗事务的政府机关名称。 〔28〕代本是西藏地方当局军队的官职,相当于团长。 〔29〕《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90页;又见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纪念西藏解放三十周年专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31页。 〔30〕FRUS, 1950, Vol.6, pp.314-315、317-318. 〔31〕FRUS, 1950, Vol.6, pp.364-366. 〔32〕FRUS, 1950, Vol.6, pp.493-495, 503, 540-541. 〔33〕FRUS, 1950, Vol.6, pp.545-551. 〔34〕FRUS, 1950, Vol.6, pp.331-333. 〔35〕丹增,张向明主编:《当代中国的西藏》,(上),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第123-124页。 〔36〕《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369页。 〔37〕《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82页。 〔38〕《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86-388页。 〔39〕FRUS, 1950, Vol.6, p.618. 昌都解放以后,达扎等分裂主义分子召开西藏全区大会,邀请乃穷、噶东两寺的神汉跳神为西藏指明出路,最后决定请达赖亲政。达赖亲政以后,噶伦、基堪、仲译、孜本和三大寺代表秘密开会,策动达赖出逃亚东,因而有艾奇逊欲协助达赖逃往印度一说。参见《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第32-34页。 〔40〕FRUS, 1951, Vol.7, pp.1506-1508. 〔41〕FRUS, 1951, Vol.7, pp.1610-1613, 1619. 〔42〕《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第34页。 〔43〕参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123页。 〔44〕FRUS, 1951, Vol.7, pp.1682-1685, 1687-1697, 1707-1711, 17181722, 1726-1730, 1733-1734, etc.. 〔45〕《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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