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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接触——应对一个崛起的大国》第十章
作者:袁征 来源:新华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 时间:2001-05-01
第十章 中国与多边安全机制的接触 阿拉斯泰尔•伊恩•约翰斯顿 保罗•埃文斯 本章的目的是容易引人误解的简单。我们有兴趣知道中国对于国际和地区安全机制的介入是如何影响其对外政策行为的,这一问题是美国关于中国政策的公共政策讨论的核心。接触的拥护者相信,将中国纳入国际机制之中,有时宏大地称之为纳入“国际社会”,将使中国的政策变得温和,鼓励其采取更加合作的行动。但是他们没有准确地阐述为什么支持接触、接触意味着什么和应该做什么。有些人,大多数是在军方,将其看作是通过军方机构紧密而持续的联系来获取更多信息和情报的机会。其他一些人将其看作是利用多种义务和事务关联约束中国的一种方式。还有一些人从变革性的角度将其视为一种旨在改变中国利益和倾向的政策。不过,第二种观点趋向成为主导观点。相反,拥护新遏制主义或者一些其他更为强制性平衡战略的人士相信,中国参与国际机制对修正、约束或者遏制中国的行为作用不大。双方都没有以一个十分稳固的实际经验依据为出发点。 政策和理论是密切关联的。无论是接触还是新遏制主义支持者的论点,都与国际关系理论中关于机制是否起作用和怎样起作用的讨论是并行不悖的。 接触的支持者理性地将其同主流的机构主义论点密切联系起来,即对于国际机制的参与增加了多种新的代价和好处(比如通过单方面的付出、制裁的威胁、同其他领域的问题相挂钩),甚至对于机会主义的国家来说也要支付囚徒困境般的报偿选择权。 其他接触的拥护者含蓄地认同了结构主义者的观点,即(这些国际)机制能够使国家合群,并通过一套复杂的、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联盟和国内选民构筑的设想性渠道,“教导”各国新的利益之所在。 在这种线索下,接触意味着什么?不像在本书中对各国的研究,国际安全机制不能被简单地当作是一种代理机构,有目的地推行对付中国的“接触”战略。我们讨论的一些机制的确表现出代理机构的特性,特别是包括东盟地区论坛和亚太安全合作委员会的地区对话机制,它们的建立是将中国考虑在内的。但是国际军控程序,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和《化学武器公约》,不是为牵制中国或者使中国合群而特别设计的。在这些国际程序中,接触的成功与否更加难以衡量,因为没有特定的参与者来着手与中国接触,而这些参与者有一些标准来衡量战略的有效性。就国际安全机制的目的而言,“接触”最好可以理解为中国的正式参与。就地区安全对话机制的目的而言,“接触”是更为明确地将中国纳入和改变中国的战略,尽管这还存在争议。在两种情况下,我们将接触不是作为目的,而是作为一个过程;而中国,作为一个主要的大国,有意识地选择参与这一过程。 特别有意义的是,中国的参与怎样已经反馈到其政策制定过程中而影响其对外政策,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于接触的分析有三个层面的情况需要探讨。第一个是在时间t的参与是如何影响在时间t + n的参与,就是说,参与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怎样发生变化? 第二个层面是这种在t时间的参与是否影响到在t + n时间参与的质量。当然,对质量的衡量充满了在方法论上的困难,不必说还有不自觉地使用既有规范标准的危险。但是人们可以想象出一大堆原因,来解释一个国家针对其他国家的预期倾向做出行为上的调整。 在一端,本质上强迫性的合作(通过社会的或者物质的惩罚)是相对低质量的合作。在另外一个极端,一个国家出于规范的原因而接受对其物质力量能力的限制,可以被认为是高质量的合作。我们使用这一层面加上参与的复杂性作为合作质量的标示。 第三个层面的结果关系到中国对其在国际机制中利益和战略考量的更为根本性的变化,并注意到中国的行为在这些机制之外的溢出效应。中国与国际安全机制的接触影响其如何界定多边主义和安全之间的关系了吗?它影响中国的军事现代化、军事冒险、结盟行为、更为广阔的战略意图,或者处理领土争端的方式了吗?比较诱人的结论是没有多大的联系。大致在中国越来越深地介入国际安全机制的同时,相应地出现了军事冒险的增加、军事现代化、进攻性军事信条的发展、向海外出售武器和展示出愿意使用武力的方法来获取政治得分,比如1988年与越南和1995年到1996年与台湾的问题上便有所体现。不过也有迹象表明,跨国“认识的”联系和地区安全对话,已经开始对中国将多边主义作为安全源泉进行再思考。没有接触到决策过程的原始文件,人们不得不依赖悖论来揣测,假如中国更少参与到国际安全机制中的话,中国在这些领域的多数行为是否将更加糟糕(更多的导弹出口、更快的军事现代化、更愿意恐吓邻国)。 可以将参与和这些不同层次的结果相联系的因果过程,至少有五个。 当这些机制的议事日程变得更为技术性时,中国被迫提高技能,以应对这些棘手而又危险的问题。这种技能需要有组织的和官僚机构的资源。因此出现的专家群体具有规范或组织上的兴趣,来保持和扩大参与。与此相关,在时间t的机制参与对在时间t + 1的参与做出解释,在一个路径依赖过程中,参与的固有代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大,这降低了随后退出一个机制的动力。 机制参与有助于其他对外政策目标的实现。当这些目标变得更为突出时,机制性行为则显得更为重要。尤其是,参与对于产生责任和合作的荣誉感是有益的,这在与世界经济相连的背景下特别有价值。这种荣誉感能被积累起来,必要时在其他问题领域可以退让。 对于立场明确的多边机制的介入,将一个国家暴露在(国际)社会赞同和(国际)社会蔑视之下,这些成为进入合作战略考虑中附加的好处和代价因素。 专家群体发展同另一个国家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的联系,由此交流新观点、信息和推进共同的利益。这些小群体交融的机会导致了团体之间的相互认同,以至于这一群体与单独的民族群体和它们各自的政府之间相比,有更多观点上的相似之处。 机制参与引起对于行动的约束,即使没有被该机制所传播的规范或者价值观而明显地同化。机制只是阻碍非合作性的行为,并没有改变推动这种行为的利益之所在。 任何或所有这些因果过程影响我们正在考察的三个层面结果的证据是什么? 全球机制 接触和参与的频率 毫无疑问,中国在国际安全机制的参与程度经过20世纪80和90年代有了显著的提高。图10.1表明中国对于多边军控协定的参与,其符合条件签署的所有可能协定的比例,从80年代早期开始迅速增长。这不简单地是一个国际安全机制数目增长的作用,中国参与速度的增长比新的国际安全机制增长的速度还要快。比如,从1982年到1996年,全部的可能条约数目从9个增加到14个,提高了55%。中国的加入从两个增加到12个机制,跳跃了500%。到1996年,中国有资格但没有加入的条约只有《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和《环境限制条约》。1986年,中国公开承诺结束大气核试验(在80年代早期实践中采用的),结果,单方面使自己担负了《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的主要条款的义务。无论如何,《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使得《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没有太大意义。 (此处加入图10.1,图另附。译者) 除了加入条约数目的显著增长之外,其他指标也表明中国在国际安全机制中参与率的迅速提高。比如,中国向在纽约的联合国裁军署(第一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文件先是从1983年的0份迅速上升到1988年的3份再到1994年的17份。同样递增的态势,出现在中国向日内瓦军控会议提交的工作文件上。另外一个指标是由军控技术界进行的军控研究的项目总数,这些研究机构属于中国工程物理学院和其所属的北京应用物理和计算数学研究所和此研究所的科学和国防项目。 研究项目从1986年的0增加到1988年的10个,到1994年超过100个。 这些研究至为关键地列出了武器大国在条约上讨价还价的立场和在这些机制的议事日程演变时为更加活跃地参与国际安全机制提供重要的技术信息。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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